中国炭黑出口印度将持续遇阻

作者:王宝东 来源:国际商报
2012-08-29 08:10:00

中国炭黑出口印度将持续遇阻

中国炭黑出口印度将持续遇阻

近日,印度财政部保障措施局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炭黑(CarbonBlack)特保调查终裁,建议征收特别保障税,征税期为3年,从价税率分别为第1年30%,第二年25%,第3年20%。受此影响,国内炭黑出口印度市场或将持续受阻。

案件回顾

2011年12月2日,印度财政部下属保障措施局宣布对中国橡胶用炭黑发起特保调查,案件申请方为印度炭黑制造商联合会。申请人认为,涉案产品短期内对印度大量低价出口,扰乱了印度市场,因此要求对中国出口到印度的橡胶用炭黑企业征收为期4年的保障措施税。黑猫股份、龙星化工两家公司均属于此案所涉及的出口商。

本案的被调查产品为橡胶用炭黑,是生产和加工橡胶(包括轮胎)时作为补强剂使用的一种无机化学产品。此次调查期自2008年4月至2011年10月。根据印度有关特保调查的相关程序,相关利害关系方如要应诉,须在立案30天内向印度保障措施局提交出口商问卷和对该案的评价意见。

国内企业积极应诉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2011年12月7日发出预警公告称,针对12月2日印度发起对中国炭黑的特保调查,中国涉案生产商、出口商等如果要应诉,必须在立案后30天内(2012年1月1日之前)向印度保障措施局提交出口商问卷和对该案的评价意见。

据了解,2011年印度炭黑产能91万吨,实际生产86万吨,出口20万吨,国内实际需求量仅为60万吨,说明其炭黑产能过剩,而不是此前认为的供不应求。印度炭黑行业的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一方面工人的效率很低,四个工人的工作量仅相当于中国一人;另一方面,印度主要用价格较高的催化裂化油作为炭黑原料,中国主要用煤焦油,而去年煤焦油的价格远低于催化裂化油。

从2009年开始,印度炭黑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加大了出口。2011年一、二季度,对欧美的大量出口导致很多印度轮胎企业进口中国炭黑。但2011年欧美市场萧条,印度炭黑出口受阻,欲重新转向国内市场。然而,2011年印度GDP逐季走低,通货膨胀率高达9%,经济增速放缓阻碍了轮胎消费,7~11月印度轮胎产量减少了约15%,对炭黑需求下降。尤其是9月后,轮胎需求明显下降,炭黑库存增加。此外,印度炭黑进口认证需4~5个月,5月印度国内软质炭黑缺货后,很多轮胎企业转向中国,正好在9月形成进口高峰。这些因素叠加使中国产品对印度产品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挤出效应。

印度轮胎制造商协会明确表示反对此次特保,并会派律师提交反对意见。印度著名轮胎制造商阿波罗和JK轮胎厂也表示反对,并将通过印度轮胎制造商协会提交反对意见。中国和印度的炭黑差价在1%~5%,印度炭黑企业并没有出现倒闭现象,反而都在扩产。

另外,印度轮胎行业投资迅猛,如米其林、普利司通都在印度设厂,总投资额将达到20亿美元,到2014年至少增加1000万条卡客车轮胎、6000万~7000万条乘用车轮胎的产能,因此炭黑需求量较大。

笔者认为,国内炭黑出口企业即使出口价格高于印度本土价格,也不能排除有被反倾销的可能,必须以高于自己的成本价出口才会减少贸易摩擦。从法律抗辩方面来说,中国占有优势,但起诉方博拉集团在印度实力雄厚,对政府的影响力较大,中方应高度重视。

初裁败诉终裁维持原判

2012年3月16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炭黑作出特别保障措施初裁: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对印度国内炭黑产业/生产商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因此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加征的关税为30%的特别保障措施关税减去此前对华炭黑的反倾销税,为期200日。

印度财政部保障措施局于2012年7月31日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炭黑(CarbonBlack)特保调查终裁,建议征收特别保障税,征税期为3年,从价税率分别为第1年30%,第二年25%,第3年20%。

通过最终调查,综合考量进口数量、市场份额、进口价格、原材料价格、产能、销售数量及费用、利润率、库存量等因素,该局认定涉案的中国产品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建议对该产品征收特别保障税。

受印度炭黑特保案的影响,国内炭黑出口印度市场或将持续受阻。但是,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仍将十分欢迎中国质优价廉的炭黑产品,因此,不必过分悲观预计全年炭黑出口形势。

进入2012年,国内炭黑出口与2011年的出口量持平。在国内需求严重不足的背景下,出口市场的振兴给国内炭黑市场前景带来一丝曙光。

(作者系卓创资讯炭黑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