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针对石油危机的外交应对措施

来源:《能源》
2013-06-12 1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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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石油危机中,其勉力周旋于阿以对立阵营过程里所展示的外交功利策略,对当下应对中日关系变局依然值得借鉴。

1973年10月6日,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中东各主要产油国把石油作为武器,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提高石油价格和禁运。石油危机的爆发,在经济、政治等多方面严重影响了日本。日本为了使中东产油国解除对日本的石油禁运,不仅调整和改变对中东国家的政策,甚至不惜与美国在外交政策上发生冲突,彻底表现了其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外交功利性质。

改变“随美亲以”的中东外交政策

自1948年5月以色列建国后,日本在中东地区的“阿以对立”结构中一直采取“随美亲以”的中东外交政策,虽然招来阿拉伯国家的普遍不满,但也没有对日本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石油危机爆发后,日本不在阿拉伯产油国认定的友好国家行列内,反而成为石油制裁的对象,引发了日本国内的经济混乱和内阁执政危机,可谓击中致命弱点,一剑封喉。迫使日本必须改变现行的“随美亲以”的中东外交政策。

中曾根康宏通产相拜会田中角荣首相,称有必要采取具体行动,支持要求以色列从占领土地上撤出的 1967 年联合国安理会第 242 号决议,以石油危机为契机,改变过去的“随美亲以”的中东外交政策,积极推行改善与阿拉伯产油国家关系的对策。然而以大平正芳为首的外务省则认为,日美同盟关系是日本外交的基石,如果日本政府稍微实行靠近阿拉伯国家的政策,就会给日美关系带来恶劣的影响。

为此,日本政府只好在尽力减少得罪美国的条件下,采取靠拢阿拉伯国家的对策。日本政府再次公开向阿拉伯国家表态,“坚决反对以武力获取领土,主张立即实施联合国安理会242号决议,迫切希望对该地区有巨大影响力的美苏两国为问题的早日公正解决尽最大努力。此外,对巴勒斯坦问题,支持承认巴勒斯坦人的平等与自决权的联合国决议。”这份表态还是中立的基调,并不能满足阿拉伯国家的要求,对削减石油进口份额并无改进。

经过日本政府内部讨论并与美国交涉后,11月22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二阶堂进代表政府发表声明,第一次明确表示支持阿拉伯国家的正义要求,包括支持保障巴勒斯坦人自决权的联大相关决议,以色列军队应从自1967年战争中占领的全部领土上撤出等内容。此次声明标志日本开始转变对中东的政策,虽然这与阿拉伯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但相比中立的立场确实是很大的进步。

11 月 28 日,阿拉伯联盟首脑会议决定,取消原定 12 月份对日本追加削减石油供应 5%的制裁,但并没有立即承认日本为“友好”国家。12月7 日,沙特阿拉伯王国石油大臣亚马尼在会见记者时公开指出,理解日本政府受宪法制约而不能向阿拉伯国家提供武器,但是应有“具体措施”与以色列断交。日本与以色列断交必然影响日美同盟关系,这对日本来说是不可能接受的。1973年12月中下旬,日本政府派遣特使三木武夫副首相访问中东阿拉伯各产油国,三木武夫副首相除向各阿拉伯产油国领导人解释转变后的日本对中东政策外,并与各阿拉伯产油国签订了一系列经济技术援助协议书,先后答应向各阿拉伯产油国提供各种贷款达 30 亿美元。

鉴于日本政府对中东政策转变,特别是能够主动向阿拉伯国家提供巨额经济技术援助,12月25日,阿拉伯产油国做出决定,给予日本以“友好”国家的待遇。这标志着日本摆脱了1973年石油危机的冲击,恢复了中东石油的正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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