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自贸区传递"正能量" 令人瞩目的"欧洲首个"

作者:中国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3-06-19 08:14:09

中国—瑞士日前签署了结束双边自贸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双方自贸区即将签署和启动,中瑞双方正在就协议的内容履行国内的程序,预计今年7月正式签署协议。中国—瑞士自贸区是中国在欧洲大陆达成的首个自贸区,这也标志着我国全面、高水平自贸区模板已经形成。

令人瞩目的“欧洲首个”

目前,中欧双边经贸关系正处于风口浪尖,欧盟对华启动光伏产业反倾销,中国启动对欧葡萄酒反倾销,双方“贸易战”一触即发。作为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二个自贸区,与欧洲大陆达成的“首个”自贸区——中瑞自贸区即将正式启动,成为了最令人瞩目的中欧“正能量”事件。

不同于欧盟及其成员国,2007年瑞士成为欧洲国家中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这一共识成为中瑞双方达成自贸区协议的基本前提。瑞士属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其他三个成员为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在联盟中处于领头羊的地位。

中瑞双方经贸关系具有高度互补性。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大国,拥有快速的经济增长力,发展潜力巨大。其广阔的市场和市场购买力,成为吸引外国产品和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瑞士为传统的工业化国家,在精密仪器、机械和钟表制造等行业拥有绝对的优势和竞争力。

海关数据显示,2011年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300亿美元,是2008年贸易规模的三倍。2012年,双边贸易额达263亿美元。其中,中国对瑞士出口额达34.9亿美元,进口额为228.1亿美元;瑞士对中国长期保持着贸易顺差。2013年第一季度,双边贸易额达159.67亿美元,有望再创新高。中瑞两国的贸易呈现了较强的增长趋势,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瑞士在亚洲最大贸易伙伴,瑞士是中国在欧洲的第七大贸易伙伴国。从进出口结构来看,瑞士对华出口产品主要为机电产品、光学、钟表、电子产品;我国对瑞士出口的主要产品包括机电产品、纺织产品、化工产品、船舶。

高水平的自贸区模板

与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签订的自贸区不同,中瑞自贸区没有采用过渡期的形式。瑞士对中国出口99.7%的商品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其余0.29%部分降税,0.01%为例外商品。瑞士为发达国家,也是贸易开放主义的坚决拥护者,对外开放度高,外贸依存度也较高,最惠国关税低于国际整体水平。但是,瑞士对农产品较为敏感,采取了部分降税和保留例外的做法。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考虑到我国产业的承受能力和市场情况,承诺84%对瑞士出口产品实行零关税,也设定了关税递减的过渡期限(5年至15年),关税递减的例外产品包括机床、纺织品、汽车、液晶面板、医药等。

中瑞自贸区协定的内容,不仅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还包括了环境保护、劳工就业、竞争政策等问题,特别是知识产权,是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自贸区协定中从未包含过的。服务贸易,特别是金融、证券业的开放和合作也有所涉及。

作为当前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的新范式——美国主导的TPP和TTIP,试图通过建立高标准的区域协定主导未来全球经济贸易规则,其中代表性的标准包括劳工标准、知识产权、绿色增长等。要想在参与国际贸易规则谈判,成为全球贸易新一轮格局重构中的重要参与者,中国就必须重视新一代的贸易议题。

毫无疑问,中瑞自贸区具有鲜明的特色:经济互补为基础,南北型经济合作,高水平开放,涵盖新规则。因此,中瑞自贸区将会成为中国新一阶段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对外谈判的模板。

中瑞自贸区的建立,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推动中国—挪威双边自贸区谈判进程,加之已经签署的中国—冰岛自贸区,中国与北欧国家之间会形成更为紧密的双边经贸关系,对中国—欧盟之间的贸易关系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以中瑞自贸区为模板,对于高度开放的发达国家均可以采取此类合作方法,如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等。对现有的一体化合作框架,也可以参照此模板进行深化和拓展。此外,中瑞自贸区的建立体现了我国继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决心和举措,对外具有宣示和释放信号的意义,对未来自贸区谈判或多边谈判,起到了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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