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卫生做得好 来年减免摊租

作者:卢盈 何学俏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2013-07-02 12:43:02

南宁《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昨起试行

卫生做得好 来年减免千元摊租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卢盈 何学俏 实习生 廖欣)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7月1日起正式试行了。

以前经营户摊位上的卫生做不好都是被处罚,这回首次有了奖励。7月1日,在水街市场内,南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即日开始,南宁市建城区内的国有农贸市场将开始试行该《制度》,5700余户经营户如果能在卫生秩序、安全综治、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等方面起表率作用,就有机会获得市场管理方——南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的奖励,最高奖金达1000元。

记者了解到,该《制度》首次细化奖惩实施办法,明确了经营户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奖励实行评分制,评分为每月两评,由市场管理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评分,即每半个月一评,每季度进行奖惩一次,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度奖惩;分值标准为100分满分,95分以上为优秀、90-95分为合格、80-89分为不合格、80分以下为严重不合格。当季度平均分达到优秀分值时才有资格参与“季度优秀经营户”评选,并由市场管理员投票表决,票数多的评为“季度优秀经营户”,“季度优秀经营户”名额由市场方按照市场总户数10%的比例产生,并结合市场实际自行划分行业大类进行评选。

被评选为“季度优秀经营户”的由市场管理方在其摊位悬挂流动红旗;分值达到优秀未能评为优秀经营户的以及分值合格的经营户不给予奖励和惩罚;当季度考评不合格的经营户,处以扣除其1个月租金额度的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为上限)的惩罚,被处罚的经营户在下季度第一个月必须补足被扣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停止营业;每季度考评分值不合格累计达到2次的必须停业2天整改;考评严重不合格一次的,除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外并处立即停业2天整改,整改后仍评分不合格的,解除其租赁合同。

《制度》还制定了“年度优秀经营户”评选细则,获评为“年度优秀经营户”的经营户除由市场方在其摊位悬挂“年度优秀经营户”流动红旗外,并可享受在下一年一次性减免1000元租金的奖励(按一户减免一格摊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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