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假货对于电商企业来讲是场攻坚战。1月10日,阿里巴巴发布《2018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8全年,阿里共向执法机关推送超5万元起刑点的涉假线索1634条,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1953名,溯源打击涉案金额7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被行政执法机关要求协查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量下降64%。
报告显示,2018年96%的疑似侵权链接一上线即被封杀,因疑似侵权被平台主动删除的链接量下降67%;96%的知识产权投诉在24小时内被处理,品牌权利人投诉量下降32%;被消费者举报删除的疑似假货链接量下降70%;被行政执法机关要求协查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量下降64%;每1万笔订单中仅有1.11笔为疑似假货,比上年同期下降26%。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称,2018年网络假货治理成效与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措息息相关。执法机关、品牌权利人、消费者、平台等各方共同组成的打假共治系统首次实现历史性闭环。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方权益的义务。该法第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此外,《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认为,《电子商务法》中有5个条文均是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这也进一步说明当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各电商平台都加大了对于售假问题的打击力度,也说明当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不可忽视的。
(王晓然 赵述评 闫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