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雕细琢”外商投资法

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的话说,二审稿对一些概念做了更加精确的界定,对负面清单和国民待遇等事项规定得更加严谨。经修改后的草案二审稿,将使中国营商环境更加开放、稳定、可预期。

中国“精雕细琢”外商投资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9-02-2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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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19年1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会。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并决定将这部法律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经济观察)中国“精雕细琢”外商投资法

中新社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 李晓喻)外商投资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4日截止。按照程序,草案将和这些意见一道,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征求“最大公约数”,使这部中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精益求精”。

此前,针对一审稿反响较大的问题,草案二审稿已做出多项修改和完善,包括完善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增加了外商投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规定;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明确了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处罚等。

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的话说,二审稿对一些概念做了更加精确的界定,对负面清单和国民待遇等事项规定得更加严谨。

这些修改,使外商投资法草案日益走向成熟。

一方面,对所有境内注册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相待的精神更加凸显。例如,草案二审稿将一审稿第九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同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另一方面,依法依规的要求更加突出。例如,二审稿明确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与一审稿相比,“依照法律规定”被进一步强调。

此外,二审稿还将一审稿第十四条中“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的规定,修改为“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并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给予优惠”。相比之下,依法依规的意涵越发明确。

经修改后的草案二审稿,将使中国营商环境更加开放、稳定、可预期。

为让全球投资者“进得来”,二审稿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制性标准平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

为让在华经营外商“留得住”,针对产权保护力度不足,政策随意性大、“新官不理旧账”等投资者痛点,二审稿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条件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等。

中国黄金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万喆称,用规则、法律给中性竞争、公平竞争提供机制保障,有利于使所有企业充分竞争,无后顾之忧地释放活力,从根本上提振市场信心。

不过,目前外商投资法草案部分条款仍有争议,足见各方对这部法律“精雕细琢”的态度。有理由期待,结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将进一步走向完善,成为中国向制度型开放迈进的坚实一步,为新时期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科学的法治保障。(完)

(李晓喻)

【责任编辑:刁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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