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重申,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这被业界解读为,政策决策层已经注意到楼市小阳春现象,对房价上涨苗头发出的警惕性信号,不排除后续调控政策加码。
先来看一些数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19年3月份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中有65个城市房地产价格环比上涨,价格指数同比升10.6%,连涨42个月,环比上涨0.6%,连涨47个月;58同城、安居客发布的《2019年一季度楼市总结报告》显示,2019年一季度,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量同比上涨约三成。
笔者以为,楼市小阳春形成的背后动力是房价回升的市场预期。去年12月1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并未提到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内容,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房地产方面的表述也相对温和,“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没有强调“房住不炒”。加之去年年底以来,多地在“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原则下,对楼市调控政策作了微调,使市场预期有所调整。虽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全国两会第四次部长通道上表示,2019年将继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做到“五个坚持”,其中第一个坚持就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但市场对此的认知和理解已经由最初的新鲜、忌惮转为熟悉、放松。
尤其是,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地效应,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的货币政策基调,以及2019年宏观经济开门红的形势,使得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93元,实际增长6.8%,完胜GDP增速,不仅稳定增加居民收入,也稳定市场对经济向好的预期,成为支持居民购房的一个合理因素。
再者,今年以来A股市场牛冠全球,而股市与楼市历来有联动效应,卖房投股与获利了结购房相辅相成,这也推动形成部分购房刚需与改善性需求。
当然,尽管楼市小阳春的形成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价格指数出现两位数上涨,仍然不得不警惕。住房关系民生,更关系宏观经济稳定,因此,针对市场预期波动,也应当实施逆周期调节,在房住不炒的定位下,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推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落到实处,防止楼市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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