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高岳
题记
关税具有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和对外经济贸易中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功能。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海关充分运用征、减、免、退等关税手段,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关总署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程参与每次降税政策的调查研究、方案制定和政策落实,把降税政策红利落到实处。全国海关不断优化税收征管方式,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扩大“自报自缴”范围。仅2018年全国海关执行降税、税款减让和各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征税款2858亿元人民币。
9名关员一封信
带来中国海关关税征收大变化
说到海关关税,不能不提及40年前那一封信的故事。
“这就是1978年上海海关9名关员联名建议恢复海关征收关税的信件。”在上海海关8楼档案室,负责档案管理的海关关员龚汉平从木柜中小心地取出一个牛皮纸文件夹,指着里面3张已泛黄的信纸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正是40年前的这封信,促成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要决策:自1980年1月1日起恢复海关单独对外贸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
顾振兴是当年写信的关员之一,2005年退休前任上海海关副关长。
顾振兴参加工作的第4年便逢海关停征关税。“当时海关职能弱化到仅进行货物监管和计征个人进口物品行邮税,关税对国家财政和经济杠杆作用几乎消失。”谈及当时的情形,顾振兴锁紧眉头。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大门的钥匙终于放进自己口袋,但此后相当长时期,我国外贸实行国家统制,进出口企业都是外贸部下属专业进出口公司及其分公司,海关也隶属于外贸部。”顾振兴回忆说,当时有外贸企业提出,既然企业利润和海关征税都上交国家,何必再多一道征税环节?因此,从1967年7月起,海关停征进口关税,税款由外贸公司并入利润统一交库。
不征税的弊端逐渐显现——国库空虚,铁路、公路、电力建设等成无米之炊,而税款由外贸公司自行操作则成一笔糊涂账。当年,上海海关调研发现,外贸公司少交税或声称亏损不交税的情况多见,进出口统计准确性存疑。
改革的契机出现于1977年底。那一年,国务院批转了一份财政部关于改革税收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报告旨在纠正一些地方税收管理权层层下放,任意停征税种税目等做法。
这份报告让时任上海海关关长的张超眼前一亮,他随即要求办公室副主任杜圣余专题研究。经斟酌,决定以人民来信的方式呈报国务院。信中写道:“把税收当作利润,特别是用来抵补外贸亏损,掩盖了亏损的真实性,不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信中建议恢复对外贸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同时修订海关税则。随后,顾振兴、杜圣余等9位关员毫不犹豫签上名字。
1978年1月5日此信寄出,不久财政部信访室便来信,称正与外贸部联系处理。“为引起中央重视,我们又写了两封信继续呼吁,最后终于盼来石破天惊的决策!”回忆当初的情景,顾振兴仍难掩激动的心情。
1979年8月,当时主管经济和财政的国家副主席李先念批示肯定了上海海关的建议。1980年首日,停征13年的海关关税恢复单独计征;同年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成立海关总署,直属国务院。
巧的是,现任上海海关关长的高融昆,在任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期间,梳理关税史籍时发现了这一尘封往事。他惊叹此信背后的远见卓识:1980年,海关恢复征税首年,税收入库31.8亿元,而到2018年,海关税收入库已达1.89万亿元,成为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
完善立法定政策
努力与国际规则全面接轨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步子的加快,海关法制化建设也疾步前行。
1985年1月,国务院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开始按照关税条例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计征关税。随着国家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进出口货运量增长迅猛,加上国家调整税收及减免税政策,使得税基进一步扩大,海关税收也增长迅速。
1987年3月7日,关税制度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正式成立,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同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颁布实施,这是中国海关法制建设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以海关法和关税条例为依据,一系列配套规章也相继出台,如征税管理办法、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进出口货物海关化验管理办法等。
在完善国内立法的同时,我国还不断出台政策规章,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努力与国际规则接轨。
《协调制度》(HS)作为世界海关组织(WCO)管辖下最重要的一部多用途商品分类目录,是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一种“标准语言”。近些年来,我国采取的关税配额、反倾销等一系列贸易管理措施政策的制定都是通过HS编码来体现的。
1992年,我国加入《协调制度国际公约》以来,先后完成了六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的翻译转换工作,确保了我国《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分类目录》与国际规则全面接轨和同步更新,保障了关税政策和贸易管制政策的有效实施,促进了口岸执法的规范统一。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中国海关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由中国海关提出的“登机桥”“百合花”“普洱茶”“辅酶Q10”“三氯蔗糖”“油压或气压传动阀”“竹藤制品”“新能源汽车”“不锈钢保温容器”“微生物油脂”“集成电路检测设备”等《协调制度》修订建议被采纳,标志着我国已从HS应用方向建设者转变。为促进我国优势商品走出国门,打破贸易壁垒,赢取更大国际贸易发展空间打下了坚实基础。
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心,海关关税工作有了更大施展拳脚的舞台。2015年6月,中国海关关税专家刘平当选世界海关组织税务与贸易司司长。中国牵头制定了首个世界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与服务指导性文件——《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中国海关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正在不断提升,更多关税人正代表海关在世界舞台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
优化税则体系
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70年不断前行,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为促进消费水平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海关不断完善关税制度,优化税则体系,落实扩大消费品进口举措。
近年来,我国已实现多次降低服装、箱包、鞋靴、特色食品和药品等消费品的进口关税。
自2018年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同年7月1日起,又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汽车及其零部件的最惠国税率,日用消费品涉及1449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55.9%;汽车及其零部件平均税率由21.5%、10.2%降为13.8%、6%。2018年11月1日起,我国再降低1585个税目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同时,降低旅客个人和快邮件进境物品进口税率,涉及药品、抗癌药品、日用消费品等共计260个税号,占物品税号总数的69.7%。
今年1月1日起,我国又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对国内生产治疗癌症、罕见病等药品亟需进口的重要原料实施零关税,涉及31个税目项下63个品种。
海关总署预测,根据2018年进口数据,今年将减征关税7.9亿元。以某企业治疗胃癌、结直肠癌的卡培他滨片为例,其原料药卡培他滨关税税率由6.5%下调到0,预计2019年关税成本可节约4200多万元,为药品价格调整留下空间。
此外,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增值税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的调整为9%。据海关总署预估,增值税降税政策实施后,全年将为进口企业减少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约2250亿元。此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亦同步下调。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减税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消费者减轻税负13.5亿元。
一系列降税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有力提升了百姓获得感。
零关税惠及多国
促进经贸发展实现互利互赢
从1986年到2001年,我国经历了15年的“复关”和“入世”的谈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历史新阶段。从加入世贸组织到如今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开放胸襟、拥抱世界,为促进世界经济贸易发展、增进全球福祉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
我国自2001年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积极推进和贸易伙伴之间的制度性合作建设,把签署自贸协定上升为对外开放的国家战略。截至2018年底,中国已对外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18个,双边或多边互相给予进出口商品关税优惠,实现经济发展互利互赢,国际“朋友圈”不断扩大,中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的零关税待遇惠及42个国家,彰显了中国的国际担当。我国企业也积极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措施,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为支持“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区建设,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并生效的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安排,2019年我国对16个协定、23个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除此前5个已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协定税率降税方案继续实施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我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国家的9个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除内地在有关国际协议中作出特殊承诺的产品外,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的产品全面实施零关税。
原产地证书是出口产品获得进口国关税减免的重要凭证,因而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出口产品通向国际市场的“金钥匙”。
近年来,全国海关充分发挥原产地签证作为自由贸易协定实施手段的重要作用,助力企业提高出口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的竞争力。2018年,广州海关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55.2万份,货值1203.59亿元,可为出口企业获得进口国优惠关税约59.6亿元。
今年1月至4月,北京海关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15811份,其中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原产地证书10667份,占总签证份数的67.47%,仅原产地证书业务一项,就可为出口企业减免关税约3148万美元;同期,大连海关共对7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发相关优惠原产地证书1.8万份,签证金额92亿元,为我国出口企业获得关税减免约4.6亿元。
70年来,海关关税的发展变迁,见证了中国对外贸易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辉煌历程。随着我国深入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更加全面、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形成,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记者点评
海关关税发展的变迁,见证了中国海关在现代化建设事业上的成长与壮大,为中国海关发展史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后,关税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调节作用日益突出。从1992年起,我国开始了多次自主降低关税的进程,加入世贸组织后严格履行入世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通过逐步降低税率和调整税则税目,我国关税结构得到了不断优化,基本实现了从“高税率、窄税基”向“低税率、宽税基”的转变。
一组组数据清晰明了地告诉世人,70年来,全国海关始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深化综合治税,坚持“量、质、效”并举,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坚决不征“过头税”;建立完善分层次多角度税收风险协同防控体系,加强跨部门跨系统合作,形成税收征管合力。
一组组数据也在告诉世人,中国海关正以昂扬的斗志,努力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
(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