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雅)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立案件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和门槛,坚决杜绝拖延立案、人为控制年底不立案等现象。
通知强调,要公正高效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依法运用先予执行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等,快立、快审,提高审判效率。对适合以调解方式处理的案件,综合运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多种方式,将法律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对群体性或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要挂牌督办,统筹处理,防范引发重大风险。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通知指出,要切实提升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成效。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用足用好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依法采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保障农民工及时兑现权利。对依法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原则上不得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确保专款专用。确需依法进行冻结、扣划的,应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通知要求,要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协同处置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增进与行业协会、工会、劳动仲裁等组织机构的沟通协调,发挥劳动仲裁、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充分利用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向职能部门提出预防、解决欠薪问题的意见建议,加强源头治理,促进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