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5日公布2019年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显示,2019年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346件7430人;提起公诉5433件11003人。
25日,最高检网站披露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共计18起,包括:3起假冒注册商标案,5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3起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4起侵犯著作权案,2起侵犯商业秘密案,1起侵犯著作权支持起诉案。
最高检表示,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惩态势。
一是依法从严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346件7430人,同比分别上涨31.5%、24.3%;提起公诉5433件11003人,同比分别上涨21.9%、32.2%。
其中,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侵犯商标权类犯罪3925件6648人,起诉4919件9979人;批捕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侵犯著作权类犯罪266件480人,起诉226件503人;批捕侵犯商业秘密罪44件63人,起诉41件90人;批捕数罪或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1件239人,起诉247件431人。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做到不枉不纵。2019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54件175人;经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1件139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05件145人;经检察机关决定,向法院提起抗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8件,改判52人。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2019年,最高检单独或联合中宣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等部门共同挂牌督办春节档电影侵权盗版“2·15”系列专案等80余起案件,指定专人加强办案指导,先后派员赴江苏、浙江、贵州等地现场督办。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对损失金额的计算、商业秘密的认定等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强化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答记者问时指出,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有的积极发挥审前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有的详细核实甄别事实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有的深挖犯罪链条,追捕追诉漏罪漏犯;有的拓宽监督线索来源,督促执法司法机关规范办案;有的围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有的人性化办案慎作捕诉决定,彰显司法温度。案例各有特色,展示了新时代检察官尽职履责的新气象、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