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加快出口产品转内销市场准入

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公告,旨在支持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帮助外贸企业纾困,向外贸企业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对“三同”的技术要求、评定方式和标识作出行政性规定,也不再公布“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 加快出口产品转内销市场准入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20-09-09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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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9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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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公告,旨在支持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帮助外贸企业纾困,向外贸企业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公告提出,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2020年年底前,允许企业以自我声明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方式进行销售。开通国内生产销售审批快速通道。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准入制度管理的出口转内销产品审批服务,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精简优化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

此外,全面实施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称“三同”)。发挥政府引导和指导作用,支持企业发展“三同”产品,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即: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在食品、农产品、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全面促进“三同”发展。

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对“三同”的技术要求、评定方式和标识作出行政性规定,也不再公布“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企业可按照关于供方符合性声明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对其产品作出符合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标准要求的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质量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责任编辑:刁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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