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22项措施出台

中央赋予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新使命后,广东对深圳的政策支持也在持续加力。据悉,此次《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2项支持事项,积极为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赋予深圳更多管理权限。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22项措施出台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2021-07-16 00:30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央赋予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新使命后,广东对深圳的政策支持也在持续加力。日前,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据悉,此次《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2项支持事项,积极为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赋予深圳更多管理权限。

《若干措施》提出省层面支持深圳的改革举措和授权事项,主要有三类:一是授权类事项,包括中央要求下放的占用林地审核和电视剧审查等省级权限,以及省主动下放的口岸出入境证件签发、类金融机构设立等省级权限。二是不涉及授权、省层面可以创造条件给予支持的事项,包括深圳要求探索的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制度改革、“三旧”改造征拆矛盾纠纷司法裁判等;以及省市共同推动的事项,如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联合承担“合成生物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等。三是支持深圳先行先试的事项,主要包括中央部署在深圳的试点,如建设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以及省里在深圳谋划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等。

【责任编辑:刁云娇】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