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正加快试点取消债券发行环节各类信用评级的“硬性”要求。央行最近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改革,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未来债券发行究竟是否需要评级将由发行人和投资者决定。对于一些发行人来说,拥有债券评级可以被看作是债券发行的‘加分项’,但对一些实力较强、受投资者追捧的发行人来说,即便没有评级照样可以顺利发债,取消评级反而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北京某债券评级人士坦言。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也认为,央行此次公告也是基于之前政策的确认和补充。“无论是取消评级还是逐步走向取消强制评级,都可能会对2021年及之后信用债市场产生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公告,决定试点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信用评级要求。根据规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试点期间,取消强制评级要求,进一步降低评级依赖,将企业评级选择权完全交予市场决定。
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取得较快发展,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等问题。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降低外部评级依赖成为国际共识。
监管层已经在逐步推动降低外部评级依赖改革举措。去年年底,央行联合多部委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信用评级报告从发行时必须披露的文件列示中删去。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与《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前者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强制评级要求,以及普通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债券评级必须达到AAA的规定;后者则明确取消注册环节的强制评级要求。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张伊君表示,未来几年将是评级市场需求的重塑期、评级机构转型期和洗牌期。短期来看评级机构可能在收入、评级技术改进等方面都有一定压力。“但有压力才有动力,未来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以及各项配套指引的完善,评级机构的生存发展将更取决于投资人的认可,会更加重视声誉机制。”张伊君称。
(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