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确定4个豆类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 12月26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

证监会12月9日消息,证监会日前确定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并于12月26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现货方面,近年来国际大豆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增长态势,从2010年到2021年,全球大豆产量由2.6亿吨增至3.69亿吨,豆粕产量由近1.7亿吨增至2.48亿吨,豆油产量由4147万吨增至近5923万吨,贸易量也有所扩大。

证监会确定4个豆类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 12月26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22-12-1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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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12月9日消息,证监会日前确定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并于12月26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

大商所认为,此举意味着大豆系列期货和期权品种将成为我国期货市场首个以特定品种方式实现全系对外开放的品种板块,有助于提升“中国价格”的全球影响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国家粮油安全。

引入境外交易者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大豆相关品种工具引入境外交易者具有坚实的市场基础。

现货方面,近年来国际大豆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增长态势,从2010年到2021年,全球大豆产量由2.6亿吨增至3.69亿吨,豆粕产量由近1.7亿吨增至2.48亿吨,豆油产量由4147万吨增至近5923万吨,贸易量也有所扩大。同时,我国也成长为全球最大的大豆进口国以及豆粕和豆油的生产国,在全球大豆消费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2021年,我国自产大豆1640万吨,进口大豆9652万吨,豆粕和豆油产量分别为约7900万吨和约1800万吨。其中,大豆进口量占全球进口量的一半以上,豆粕和豆油产量占全球产量的近三成。

期货方面,大豆期货是大商所最早上市的期货品种,见证了大商所成立以来创新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历程。经过多年深耕,大商所大豆期货市场品种工具体系日益完善,市场运行稳健,功能充分发挥,影响力持续提升。据统计,2022年上半年,大商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均位列全球农产品期货和期权合约成交量的前40,其中豆粕期货已连续多年位居首位;4个期货品种的日均持仓量分别为18.48万手、4.01万手、231.01万手、71.34万手,期现相关性均超0.95。黄大豆1号期货为国产大豆提供了定价参考、有效助力基差收购和“保险+期货”等产业服务项目;黄大豆2号、豆粕和豆油期货则为大豆压榨产业众多市场主体提供了管理风险、稳健经营的有力工具。

大商所表示,经过5年来精心培育,大商所豆粕期权已成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农产品期权,截至11月,本年度日均持仓57.82万手,是2017年的近5倍。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和豆油期权虽然上市交易时间较短,但市场规模也呈现明显增长的态势,今年11月日均持仓较8月上市初期分别增长274%、119%和926%。相关期权工具帮助越来越多的产业客户满足了精细化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

目前,境内大型粮油企业均参与大商所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不仅有中粮、中储粮和九三等国内大型企业,也有益海嘉里、邦基、嘉吉、路易达孚等跨国粮油企业。

提升国际影响力

市场人士表示,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获批成为境内特定品种,是中国期货市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全球产业企业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为全球的大豆加工、贸易企业直接参与我国期货市场提供了路径,进一步促进我国期货市场深度融入全球大豆产业链,及时全面向全球传递我国作为大豆主消区的市场信息,进而提升大豆系列品种“中国价格”和“中国品质”的国际影响力。

另一方面,一次性为全球大豆产业链提供丰富高效的定价和风险管理工具,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更好地服务国内大豆产业企业“走出去”和外资企业“引进来”,增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促进我国大豆进口来源多元化,服务国家粮油安全。

此外,通过引入境外交易者,我国大豆期货市场的功能和运行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场参与者结构也将得到优化,有助于满足产业客户日益增长的套保需求,提升服务全球大豆产业的能力和水平。

“经过对境内外市场的充分调研,大商所坚持制度型开放的原则,沿用棕榈油期货与期权等境内特定品种的成熟方案,保持原有合约以及交易、结算、风控等基础制度不变。目前,大商所正有序推进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相关品种工具平稳承接境外交易者,保障市场稳健运行。”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

(昝秀丽)

【责任编辑:刁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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