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证金融公司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上线。此次改革采取“灵活期限、竞价费率”交易方式,证券公司可自主选择期限,自行申报费率,转融资交易通过竞价方式完成。
市场人士认为,转融资业务试点上线,有利于增强券商转融资业务灵活性,更好匹配融资融券业务需求。
期限和费率更灵活
融资融券业务是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交易机制,转融通业务是其配套性制度安排。2012年8月,经证监会批准,中证金融公司正式推出转融资业务,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配套提供资金支持。
为确保启动初期转融资业务平稳顺利推进,中证金融公司采取了“固定期限、固定费率”的交易方式,设立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共五个期限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一个固定费率,证券公司有资金需求时,按照固定的期限和费率向中证金融公司申报借入资金。截至2022年末,转融资累计融出资金逾1.8万亿元。
改革后,转融资期限范围为1天至182天,分别设置为短(1天至28天)、中(29天至91天)、长(92天至182天)三档,各档次对应的转融资费率下限由中证金融公司确定并发布。证券公司可在1天至182天法定期限范围内和中证金融公司确定的最低费率之上(即转融资费率下限),根据自身转融资授信额度和需求的实际情况,灵活申报融入资金的期限、金额和费率报价;中证金融公司转融通平台按照竞价匹配规则自动撮合成交。
在市场人士看来,改革后,证券公司参与转融资业务的操作流程更加简洁高效,期限费率等交易要素的确定更加自主灵活,成交费率也将更为贴合市场资金利率变化和证券公司筹资成本变化,有利于提高证券公司通过转融资筹集资金的积极性和效率,为资本市场引入流动性。
“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有利于增强券商转融资业务灵活性,更好地匹配融资融券业务需求。”海通证券分析师孙婷说。分步推进 稳妥实施
目前,中证金融公司对试点方案进行了细化,会同94家证券公司完成技术系统改造,通过两轮仿真测试验证了系统处理准确完整,配套保障措施均已落地,具备上线运行条件。后续将在试点基础上,分步推进,稳妥实施。
试点期间,“固定期限、固定费率”和市场化竞价双轨并行。证券公司92天至182天的资金需求通过参与市场化竞价方式满足,其余四档的资金需求继续沿用现行“固定期限、固定费率”的交易方式。运行一段时间后,中证金融公司将结合试点开展情况,适时将试点转常规。
中证金融公司此前就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上线进行调研。多数证券公司认为,通过春节前后两轮系统测试,业务及技术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可随时上线。此外,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对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上线均无异议。
机制改革本身不会推高价格
关于市场化转融资会否推高价格的问题,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中证金融公司了解到,市场化转融资能够提升交易效率,满足差异化资金需求,提高证券公司资金管理便利性,长期来看还有助于降低证券公司融资成本,机制改革本身不会推高价格。
具体来看,一是市场化转融资申报费率设置上下限,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申报,会被系统认定为异常价格报单,自动剔除。二是转融资费率下限的确定和调整,参考同业存单等资金市场公允利率,将持续跟随资金市场利率变化,随行就市,无额外成本。三是参与转融资业务的是94家证券公司,具有融资渠道多、利率敏感度高、成本控制力强的特点,会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价格理性报价。四是新机制实现了“当日申报、当日成交、当日资金可用”,大幅压缩了业务办理周期,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证券公司资金管理的时间成本。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少数情况下,市场化转融资长档(92天至182天)成交费率可能高于现行固定期限(182天)费率。但长期来看,转融资费率下限低于证券公司融资成本,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有助于降低证券公司融资成本。同时,试点方案设置了转融资费率上限,长档(92天至182天)费率上限是对应下限的2倍,可避免成交费率大幅波动和证券公司异常报价。
(昝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