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熟知的“红头文件”,其实绝大部分属于行政机关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近年来,佛山市不断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把审查关口,完善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方式,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有力助推法治佛山建设。
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如何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才能有效为各项制度出台和改革创新提供助力?佛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祖辉表示,佛山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的法制审查机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职能,既要审查文件合法性、合规性,更要掌握政策的可行性、合理性,充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以最近出台的《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为例,市司法局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分为“六步走”。
向规范走,知悉基本内容
“规范”是最基础的要求,一是流程完整、二是要素齐全、三是结构通顺。从流程上,做到“全”,征求系统内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部门法制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缺一不可;从要素上,做到“齐”,调整对象、生效时间、权利义务、有效期等要素必不可少;从行文上,做到“顺”,词语搭配、语句承接、因果逻辑等都要完整、顺当、得体。
审查规范性并不只是看表述,还要审查相关政策的协调性。《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与《佛山市人才安居办法》是同期送审的两份涉及人才扶持的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审查时发现《佛山市人才安居办法》侧重实物配置,而《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侧重货币补贴,但由于两份政策由分别两个业务部门负责起草,政策之间对于人才认定、货币补贴、补助标准等具体规定并不完全匹配,如不统一相关规定,将来实操中可能会出现冲突。鉴于此,市司法局指导两个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后,统一了相关规定的表述,确保了相关政策执行时的协调性。
向目标走,了解起草原因
一般来说,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原因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贯彻上级要求,在本级推行需要进行必要的细化、分解、落实;二是更新现有规定,在推行旧政策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可以完善的地方,在执行一段时间后进行适时更新、修订;三是因地制宜、因时而变,随着社会发展需要采用新的规定,使管理部门进行更有效的社会管理。因此,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时候,要了解文件的起草目的,带着疑问进行审查,反复思考文件能不能解决问题?能不能有效推行?能不能更好地调整社会关系?
市司法局助力《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顺利出台,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创新高地相关意见的配套文件,致力于“加大人才扶持力度”“加大人才和创新发展投入”,有利于促进人才向佛山聚集和扎根佛山。
向历史走,掌握沿革发展
读史明智,鉴往知来。历史的演变过程,向来不是偶尔的,过去的政策之所以这么规定,往往凝结着许多前辈的智慧,是多年来利弊权衡的结果,甚至是几代人反复尝试的结晶。要向历史要深度,同时思考原规定是否适应当下的经济社会发展,了解新规定的修改缘由,进行新旧条文对比,围绕新规定进行推敲论证,新规定是否可以在适应本土文化落地生根。对陈规做好传承、提炼,才能带着佛山作为千年岭南古城的文化积淀,展开新的历史篇章。
在审查《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时,市司法局发现该政策实质上是对《佛山市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2018〕210号)、《佛山市新引进博士博士后、进站博士后和新建博士后载体扶持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2018〕211号)、《佛山市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2018〕324号)、《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2018〕325号)进行整合、修改,同时统筹了各区现行的人才扶持政策后形成的。与2018年旧政策相比,《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关于扶持对象范围、扶持标准、扶持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修改,并重点对制造业领域人才给予扶持,符合新形势下我市提出“高质量推进制造业当家”的发展方向。
向周边走,比较政策异同
低头读历史,更要抬头看世界。佛山要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上干出业绩闯出新路,必须找准各个重点领域的标杆,勇挑大梁、奋勇争先;规范性文件要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也必须对标先进政策、做出佛山亮点。因此,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向周边走,了解周边城市的政策异同,结合全市具体定位,重点关注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城市并进行比较,在比较中对规范性文件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改善建议。
在审查《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时,市司法局将我市政策与东莞、宁波、无锡等城市的相关政策进行对比。与其他城市相比,《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给予人才的安家补贴金额较大,比大多数城市的安家补贴扶持力度更强、与东莞扶持力度持平,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及制造业领域人才落户安家。同时佛山政策还设置了人才成长奖励,对存量人才成长为领军人才的,给予成长奖励和工作经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人才素质、稳定我市人才队伍,符合全市发展方向。
向问题走,把脉争议焦点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征求意见”并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一个流程,我们要借助收集的意见聚焦问题所在,思考起草单位采纳意见的原因、不采纳意见的理由,集众人智慧找准佛山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精准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
向未来走,挖掘亮点创新
如果政策仅仅只是对上级文件的分解、贯彻,那“转发”上级文件就能解决问题,根本不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起草一份新的规范性文件。每一份规范性文件的价值,就在于“新”,在于因地制宜、在于因时而异、在于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无论是措施新、还是对策新、抑或是扶持对象新,都是规范性文件的亮点所在,要找准亮点、擦亮亮点,使规范性文件焕发生命力,做出佛山品牌、体现佛山特色。
《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对制造业领域人才给予扶持,符合佛山发展方向。同时,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体系,补齐在存量人才扶持方面的短板,充分发挥政策“引才”“育才”“留才”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打造佛山高水平“人才高地”,以人才方阵建设加速制造业当家,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