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数字化的浪潮下,数据已经成为劳动、土地、知识、技术以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数据就是资源”已成为共识。当下,各行各业的企业正逐步拥有属于自己的数据资产,作为宝贵战略资源,如果不能反映到财务报告上面,会计报表的公允性和反映企业状况的能力便无法充分展现。 数据资产入表,对会计决策有效性、资本市场有效运转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数据资产入表是指企业可将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内部使用的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确认为存货,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将数据资源相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要求的数据生产和购买成本,将先计入无形资产或存货,使用或出售后再结转为当期损益,减少当期数据生产成本,增厚企业利润。
202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了二十条具体发展意见,构建了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的完善框架。今年3月,国家数据局正式获批成立,标志着数据要素市场开始规范化发展。8月21日,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于符合规定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数据资产,可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数据资源会计处理方式的确定,意味着数据将作为资产正式被纳入会计报表,数据价值凸显。9月8日,又一部推动数据资产化的财会文件重磅出炉。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指导意见》,正式明确了数据资产将以何种价值入表,以及未来将以何种价值交易,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的价值实现。
贵州数据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总经理汤寒林表示,数据资产入表政策将对我国经济整体产生巨大影响,未来预计或将会有近100万亿的数据资产被释放出来;当前推动数据资产入表还面临技术层面、数据确权、数据资产评估等问题需要完善;数据资产入表也将给第三方数据要素市场化服务商带来无限商机。
据了解,数据宝是中国领先的数据要素市场化服务商之一,致力为国有数据资源方提供数据治理智能化、建模加工产品化、场景应用商品化、流通交易合规化等数据要素市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对于企业而言,如何结合现有的数字化建设成果,丰富数据资产化的方法路径,加速推进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成为了企业在数据从资源化利用阶段迈向要素化配置阶段的重大变革期脱颖而出的重要命题。汤寒林认为,企业应从如下三大方面着手进行准备:
首先,规范数据资源的核算,使得数据资源成本能够“看得清,算得准”
如果企业期望实现数据资源的“入表”,则必须满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前提条件。由于数据资源形态的特殊性,如何进行合理的成本归集和分摊以确保数据资源成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当前的实务难点。在数据资源相关成本归集与分摊过程中,由于企业信息系统在支撑主要业务经营的同时也产生经营数据,日常业务运营成本与数据资源产生成本的界定和区分离不开对于相关流程的梳理和优化。
其次,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夯实企业数据基础。无论是对于能够满足“入表”条件的数据资源,还是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企业均应在盘清所持有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加强相关数据资源的管理,为后续持续可靠的会计计量和披露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盘清数据资源现状,保证数据的合规与确权。《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数据资源应由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我国近年来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数据产权制度,可见数据资源合规与确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