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执行程序是司法程序的最末端,被称为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但执行难、执行慢等问题一直是困扰民事执行的一大难题。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创新性可解决手段应运而生,这也是适应时代发展、提升执行效率、落实落细能动司法的有效举措,网络司法拍卖已经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实践中网络司法拍卖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为此,准旗检察院积极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人民法院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执行行为,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着力开展专项,为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监督激活力。准旗检察院深刻的认识到依职权监督意味着依法主动监督,应当摒弃等、靠、要的工作习惯,积极主动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将开展专项活动作为找准监督的“切口”、提升监督质效的有力抓手。组建由员额、辅助、书记员组成的办案专班,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步骤,目标明确、有的放矢的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共发现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线索45条29件。
二、着力类案监督,为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监督储实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开展类案监督是做强民事检察和精准监督的重要抓手,准旗检察院在上级院的指导下,以“个案求实”“类案求效”为价值导向,积极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将“高质效”作为民事检察类案监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在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发了类案检察建议,力求起到监督一类,纠正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着力创新监督,为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监督添动力。监督理念直接影响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直接关系着民事检察监督效果的好坏。准旗检察院积极转变办案理念,以理念更新引领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提升,冲破关于民事检察工作理念、工作方式、监督范围、视野角度的老旧理念的束缚,与时俱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围绕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实现新突破,探索新作为,不断强化、优化各项职能,推动检察监督迸发新活力,实现更好监督效果。(准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