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与26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

截至2024年3月底,中国已经与26个经济体签署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协议),覆盖52个国家和地区,互认安排(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均居全球第一。

中国已与26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4-04-24 06:55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24-04-24 06:55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新社 北京4月23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海关总署23日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中国已经与26个经济体签署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协议),覆盖52个国家和地区,互认安排(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均居全球第一。

AEO制度是由海关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可获得海关给予的优惠便利措施。AEO企业作为海关最高信用等级企业,可以享受优先办理、减少监管频次、优化服务等一系列优惠管理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国际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海关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AEO企业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35.5万票,实施核查自查结果认可作业、“先放后检”报关单2024票,AEO企业查验率降低至常规管理措施企业查验率的18.9%。

此外,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AEO企业为5860家,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量的1.19%,占同期中国进出口总额的36.31%,海关对AEO企业便利措施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海关总署称,今后将进一步扩大AEO互认国家(地区)数量,探索中日韩、内港澳多边AEO互认合作。同时,帮助更多国家(地区)建立、发展AEO制度,提升中国海关在AEO领域国际影响力。

【责任编辑:刁云娇】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