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来源:东方网    2024-05-3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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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第五条规定,“国家加强消费商品和服务的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经营者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企业标准是消费者考量商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我国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企业将产品和服务执行标准向社会公开,一是有利于减少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产品质量歧义问题,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二是有利于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激励企业向消费者兑现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承诺,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促进形成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三是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秩序健康稳定发展,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形成“优标优质优价”的消费模式。

为配合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建设了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简称:企标平台),为全国生产和服务性企业提供执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执行标准公示查询服务,为监管部门提供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技术支撑。自2015年1月企标平台上线运行以来,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落实。截至2024年5月底,约有50万家企业在企业平台上声明公开了340万项标准,涵盖了568万项产品,覆盖了工业、农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数十个领域,企标平台有效服务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计约5.3亿次。

下一步,企标平台将继续加强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支撑力度,有效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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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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