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中进一步明确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下一步行动方向和具体要求。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制,推动解决重复赋码、一码多赋等重错码问题。通过明确各类主体的赋码权责,完善赋码部门与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代码中心)的数据共享与校核机制,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唯一性和权威性。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截至2023年底,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赋码范围已基本覆盖了我国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律师执业机构、基层工会、境外非政府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侨联组织、业主大会等35种机构类型,登记管理部门达19家。随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登记管理部门的不断增多,因部分登记主体边界不清而造成的“一个主体拥有多个统一代码”或者“一个代码被赋予多个主体”的重错码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精准校核是确保组织机构身份标识唯一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国家代码中心作为重错码指标监测的业务部门,建立了各赋码登记管理部门对组织机构登记赋码后回传数据的校核机制,通过对各赋码登记管理部门回传数据的日常定期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全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校核结果。去年,国家代码中心探索推动与赋码登记管理部门建立“事中校核”试点模式,进一步提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的回传效率和各地方对重错码的整改力度,发挥其在社会各领域应用中唯一的标识作用,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