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武汉市聚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行动

来源:东方网    2024-07-24 09:26
来源: 东方网
2024-07-24 09:2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2024年7月1日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作为自动续费服务的经营者,我们仔细阅读条例条文,并严格按照条例对产品作出以下调整。

一、签约时100%短信提请消费者注意

消费者签约开通VIP会员成功后,会通过短信再次提醒消费者已开通自动续费服务,增强信息透明度,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签约内容,从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注:需要绑定手机号时才能收到短信。

二、自动续费具体时间提示

应用内【我的】以及【我的】-【会员中心】界面始终提醒下次自动续费时间,消费者随时可以看到下次自动续费的具体时间,确保消费者清楚了解订阅状态,避免因不知情而导致的争议或不满。

image.png

三、续费前100%在应用内弹窗提示

每次续费前5天内,应用内弹窗提示消费者VIP会员即将续费,并提示取消方式,防止消费者遗忘已开通自动续费服务,不再需要时,可即时取消。

四、续费前100%在应用内发送系统消息

消费者开通订阅及每次续费前5天会通过站内信提醒消费者已开通自动续费服务,将于近日内续费,防止消费者误操作开通。

五、支持产品内无理由解约或退款

虽然做了充分的提示,但仍然可能会出现遗忘的情况,不过我们在产品中提供7×24小时人工客服电话,无理由解约或者退款,不推诿不拉扯。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推动消费市场繁荣。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我网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新闻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钟经文】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