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24-07-2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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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结”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 2,225.2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获得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745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博实结”,股票代码为“301608”。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225.2700 万股,本
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50 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
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4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其他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
和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盛赋能
基金”)组成。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 44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
不向网下回拨。
-2-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246.22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 534.0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网上及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为 5,965.77783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
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356.1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890.1200 万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 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890.15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 50.00%。回拨后本次网
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79392151%,申购倍数为 3,579.19862 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缴款、弃购股份处理、限售
期安排、发行中止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T+2 日)及时履
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初步配售结果和《发行公告》
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
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3-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的摇号中签结果和《发行
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
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若不足 1 股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
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
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
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
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
通知。
-4-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
与跟投。
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
量为 44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45.0000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
不向网下回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配售
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4 年 7 月 22 日(T-1
日)公告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及《北京市微
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4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其他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中保投基金和国盛赋能基金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其他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4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 20.00%。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 445.000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
不向网下回拨。
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T-4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
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在 2024 年 7 月 29 日(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根据发行
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
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5-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3,263,333 145,218,318.50 12
2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186,667 52,806,681.50 12
合计 4,450,000 198,025,000.00 -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
110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等相关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
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
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披露的 25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754 个有效配售对象均按照《发
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 3,057,240 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获配信息如下:
配售对象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万股)
占有效申购
总量比例
初步配售股数
(股)
占网下最终
发行量比例 初步配售比例
A 类投资者 2,057,740 67.31% 6,293,120 70.6997% 0.03058268%
B 类投资者 999,500 32.69% 2,608,080 29.3003% 0.02609385%
总计 3,057,240 100.00% 8,901,200 100.0000% -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2:初步配售比例=该类投资者初步配售股数/该类投资者有效申购股数;
注 3:A 类投资者包括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B 类投资者为除 A 类外的其他投资者。
-6-
初步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原则,本
次配售未产生余股。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
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5 日

【责任编辑:武昊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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