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常态化

来源:东方网    2024-11-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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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加强工作统筹,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推动形成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干部人才及时进入党政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从当前来看,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常态化交流,是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推动干部跨领域交流,能够建立来源更加广泛的选人用人渠道,有力促进了干部素质能力的复合提升,能够有效取得激发活力、增长才干、助力发展的良好效果。推动“三支队伍”交流有助于干部全方位成长。要坚持以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作为培养历练干部的重要方式,把有培养潜力的干部作为交流重点对象,放到重要吃劲岗位,帮助干部不断拓宽视野、提升素质、加速成长。推动“三支队伍”交流有助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从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需求实际出发,综合考虑班子成员知识、专业、年龄、能力等因素,在“三支队伍”中综合比选,统筹配备干部。通过干部交流,推动班子改善结构,提高整体效能,实现优化组合。推动“三支队伍”交流有助于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发展这个关键点,聚焦发展“配”,根据不同类型班子职责任务和优化配备的实际需要,突出专业化选配,注重相融互补式选配。放开选人用人视野,打破地域观念、部门界限,畅通“三支队伍”交流渠道,做到干部配备“一盘棋”,把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作为着力点,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坚强领导集体。

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三支队伍”常态化交流,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根深蒂固的思维模式、政策、体制等方面的阻碍,探索创新交流方式,打通交流壁垒,实现“三支队伍”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探索完善“三支队伍”常态化交流的政策规定。要强化顶层设计,根据现行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三支队伍”交流的实施办法,科学界定三支队伍交流的范围对象、标准条件、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交流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操作性。探索建立“双向”挂职锻炼机制。一方面结合年轻干部培养,可以有计划地选派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上挂职锻炼,能够胜任工作的,且本人愿意的可在企事业单位长期留任。另一方面,探索从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和年轻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到党政机关挂职锻炼,对考核优秀、公认度高的干部留任公务员岗位,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支队伍”交流顺畅,保持干部队伍的活力。(伊春市委组织部 杜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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