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人民法院芦岗人民法庭原为老蔡都人民法庭,位于上蔡县重阳大道东段芦岗街道办事处东120米,负责辖区的传统民事案件及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工作。辖区内共2个街道办事处(蔡都街道办事处、芦岗街道办事处)、2个乡镇(黄埠镇、邵店镇),辖区面积约177.69平方千米,辖区人口约19.4万余人。该庭现有7名工作人员,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选调生1名,书记员1名,司机和保安各1名,是上蔡县人民法院首个女子法庭。
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以德带领各县区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职赴芦岗人民法庭调研指导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长涛及全市部分基层法院院领导、人民法庭庭长一行到芦岗人民法庭开展人民法庭现场观摩活动
2021年至2024年期间案件大幅度增长,案
“未诉”先调,抓源头“治”在萌芽
上蔡县人民法院芦岗人民法庭在所辖4个乡镇(街道)组建了4个由法庭干警、村委主任、人民调解员参加的“1+1+1”微信调解平台,及时收集矛盾线索,并针对具体纠纷合立调处。为充分激发平台的效能,法庭与辖区探索建立预测预警、评估研判、依法自治的“三个一”的工作机制(坚持一季一通报、落实一周一商会、优化一镇一法庭干警),强化了法庭与基层组织的协同配合,争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同时芦岗法庭还与辖区司法所共同举办了调解技能培训班,向辖区村干部、调解员以及部分群众代表详细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着力提升基层组织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发挥为人民调解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治样本和导向指引。芦岗法庭干警积极下乡为群众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指导“无讼村”创建,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2024年期间我庭依托调解平台,诉前实质性化解4批系列案合计147件,同比收案下降11.37个百分点。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了诉讼发生。
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诉前”分流,抓中段便捷解纷
跨实一步解纠纷,变“诉讼为主”为“诉讼断后”的工作理念。2024年以来,芦岗人民法庭与辖区4个公安派出所、4个司法所联合制定了《联动联调共建工作方案》,将诉前的案件采取先行调解的模式分流到辖区内司法所,司法所发挥巡回调解团的力量,即时开展合力化解。为了保障诉前调解的质量和效率,芦岗法庭选配1名业务素质高、具有一定调解经验的助理担任诉前调解联络员,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工作。针对有调解希望但存在一定调解难度的纠纷,召开庭务会,共同分析研判,拿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在“人民法院先行调解书”后面进行备注,能让调解员提前熟悉案情把握矛盾焦点,调解起来更具有专业性和说服性,这样的操作使诉前调解成功的几率大大增加。2024年以来,该庭诉前分流纠纷174件,调解成功8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50%以上,辖区内的万人成讼率明显下降。
“诉中”促调,抓末端实质化解
芦岗人民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紧紧抓住受理后、审理中、判决前三个关键环节,推行“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共同调处家事、邻里纠纷的模式,调解员也即是辖区内明事理、威望高、公心强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人员,法庭向他们发送“人民法院协助调解函”,邀请他们积极参与共同调处。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分别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针对排除妨害、财产损害赔偿及土地经营权纠纷的案件,采取现场勘验调解法,一次性
“一督促”,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案件宣判后耐心、细致地做好答疑工作可以有效避免部分当事人由于认知原因,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裁判正确不必上诉的案件提起上诉、申请再审。针对已经调解成功的案件或者生效的判决书, 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实现诉源+执源的双治理。
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
上蔡县人民法院芦岗人民法庭将不负时代使命、不负社会期许、不负人民重托,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风貌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加强枫桥式法庭打造与特色审判建设,努力让“小法庭”发挥司法服务“大作用”。(来源:上蔡县人民法院 图文:张小云 聂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