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税收监管,弥补信息缺口,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公布并施行。
对于《规定》出台的必要性,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介绍,与传统经济形态不同,平台经济呈现出强流动性和高虚拟化特征,税收监管缺乏有效信息,加之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缺乏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具体规定,税务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握相关涉税信息。
因此,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将提升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据了解,《规定》的出台有助于推动部门协同共治,及时发现平台“内卷式”竞争、虚假“刷单”骗取流量等不当经营行为,从而促进互联网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有序竞争。
《规定》实施后将对相关纳税人税负产生怎样影响?据介绍,依法履行涉税信息报送程序性义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平台内绝大多数合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负不会变化。同时,平台内众多中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从业人员因可享受税收优惠,其税负不会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称,前期在部分省市开展的试点表明,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不会因信息报送而增加,而存在隐匿收入等情况的经营者,其税收负担会回归正常水平。
此外,根据《规定》,在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免予报送,主要考虑到这部分从业人员的收入因依法享受各种税收优惠,基本无须纳税。《规定》同时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需要报送。
为减轻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负担,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已填报的涉税信息,不需要重复报送;通过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涉税信息,税务机关不得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重复报送。
此外,《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于今年10月份第一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点对点”对接互联网平台企业,帮助企业顺利完成首次报送涉税信息的工作。
(编辑:曹静 涂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