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陷频发 “人祸”甚于“天灾”

作者:李劲峰 熊金超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2012-12-27 1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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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频发防不胜防地陷“人祸”甚于“天灾”

外表看似结实可靠的混凝土地面,为何会突然塌陷,而且往往一塌就会形成“吃人”“吞车”的数米深大坑?

武汉理工大学道路与桥梁工程博导杨吉新教授告诉记者,地面塌陷成因复杂,但抛开地质结构、极端天气等客观因素,施工不当往往是地陷的直接诱因。如工程基建中,“施工区没有做好截水措施,大量抽排地下水,就极易造成周边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发生大面积塌陷”。

他说:“地陷可分成自然塌陷和人为塌陷两大类。前者系地表岩、土体受地下岩溶发育影响向下陷落而成;后者则是因不合理开矿、工程建设等人为作用导致。”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城市基础建设缺乏系统规划,地表反复被“开膛破肚”,造成地下管网错综复杂,后续管理维护无法跟上。一旦管线老化,渗漏水或暴雨冲刷土壤就容易出现塌陷。

国家安监局总工程师黄毅曾指出,一些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地下管网缺乏统一的设计和管理,因而造成一些局部的坍塌,甚至造成管路破裂和燃气泄漏,影响周边居民安全。

防治重在“建管”结合

市政工程往往管理复杂,职责不清,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发生事故,往往找不到责任主体。今年5月,江西抚州一女孩在人行道上掉入突然塌陷的渗坑,多处受伤。事后,包括排水、道路、电力等涉及部门纷纷认定自身没有责任,令她投诉无门。

专家认为,相关职能部门亟须改变传统的“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护”的建设观念,否则“防治地陷技术再好,也派不上用场”。

杨吉新说,今后市政基础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施工的各个流程环节,应详细登记以便核查,同时明确相应道路、管网的安全性检测、维护的职能部门,避免出现问题时责任不清的情况。

业内人士建议,在设计各类地下施工的工程项目中,最好能形成从前期规划、场地施工到后期维护,地质结构类领域专家能全程参与的机制,对于工程量大、施工难度高的项目,针对可能出现的地表塌陷,需强制性地进行风险评估和制订预案。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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