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五酿液被罚4.49亿 国家发改委称消息在核实

来源:北京晚报
2013-02-20 1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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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酒企

尚未接到处罚通知

而来自茅台、五粮液的消息也称,企业目前还没有收到正式下发的罚款通知。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董秘樊宁屏的手机都处于“无法接通”状态,五粮液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对发改委的处理决定没什么个人看法”,但还未收到处理通知。

法律界人士则称,即使“罚款”消息属实,具体的罚单数额也需经过相关的程序才能最终确定。根据相关法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作出的处罚数额较大,还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也就是说,开出的罚单数额是否最终确定,还要看企业是否提出申辩。

本周以来,两酒企股价均出现异动。周一全天,贵州茅台跌4.35%,五粮液跌2.74%;昨日被传“受罚”消息后,贵州茅台和五粮液延续跌势,分别跌0.99%、1.55%。

首例纵向价格垄断事件

近年来,发改委加大了反垄断的执法力度,从去年的“电信反垄断案”到近日判罚三星等国外企业违反《反垄断法》,都引起了广泛关注。不过,与此前查处的垄断行为都发生在竞争者之间不同,此次查处茅台、五粮液垄断行为针对的是生产商和经销商之间的行为,这种情况尚属首次。

法律界专家普遍认为,茅台、五粮液主要是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两家酒企在1月份的公告中也披露,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其对经销商的价格控制行为。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此前就表示,茅台、五粮液事件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四年半以来第一次公开介入纵向垄断案件的调查,意义重大。

所谓纵向价格垄断,比如生产商和经销商之间达成协议,协议中规定经销商固定销售给下一家经销商或消费者的价格,或者规定最低的转售价格。

舆论观点“两极分化”

茅台和五粮液到底该不该被罚?观点出现了“两极分化”。普通公众多认为,两大酒企应当受罚,因其向经销商下达“限价令”的行为已较明显违背《反垄断法》条款。但也有许多行业人士对发改委此单“处罚”持保留甚至反对意见。

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强势地位来控制和压迫经销商。他对发改委的处罚表示认同,因为这样“的确可以让白酒价格降下来”;但也同时强调称,在中国经济越来越市场化的当下,应该尊重市场规律,而不是依靠行政命令来管制。“只有价值回归理性的时候,白酒行业才可能长期地、健康地发展。”

“我对本次国家处罚白酒龙头企业深表震惊。”白酒业专家肖竹青表示,无法理解市场化程度很高的白酒行业遭遇政府行政干预,而真正垄断市场的一些国企等却平安无事。

研究员梅新育昨日在新浪认证微博公开表示:发改委拿茅台、五粮液开刀“纯属无事生非”。他认为,茅台五粮液压根不涉及什么国计民生,本来就属于奢侈品,实施一些相关的定价策略是理所当然。“这充分暴露了反垄断部门滥用权力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自主权的问题,需要探讨如何防范有关部门滥用反垄断法了。”(记者窦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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