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6月启动逾期不办理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
为了防止冒领养老金,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我省将于6月1日至9月30日全面开展2013年度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认证对象为2012年12月前办理退休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对逾期不办理认证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
记者从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当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请按时到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协助认证手续,并于9月30日前将认证表寄回所属社保局。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与全国的认证工作时间同步。从2014年开始,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时间更改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