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违法 网友吐槽

来源:人民网
2013-07-01 16:56:35

时事短评

一个善意的“提醒”

罗晓星

用法律形式把“常回家看看”定格,这应是立法的美好初衷。但经济腾飞的步伐,早就挣脱了“父母在,不远游”的束缚,独生子女们远赴他乡逐梦,或是陷入了残酷现实的泥淖、或是被繁华拖住了“回巢”的脚步,许多人忘记了“反哺”含辛茹苦的父母。

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要让亲情看望世代相传,仅仅靠道德力量远远不够,必须用法律强制培养儿女“常回家看看”,即完成儿女的看望义务,也培养一种看望习惯,升华一种亲情力量,更接力承传亲情看望美德。

“常回家看看”写入了法律条文,但如何量化儿女的孝心?与其把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看成对家庭关系的介入,不如将其当成一个善意的提醒,提醒儿女们,数数自己回家的“次数”,掂量自己回家的“质量”。

其实,对“空巢”老人的关爱,绝不止回家探望一说。这样一来,反倒显得其他的亲情表达方式是虚无的,甚至是“非法”的。再者,“空巢”现象是一个复杂而宏观的社会问题,比如:为了生存,很多人都奔跑在工作上,顾不上回家看望父母,有时候可能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或许,法律无法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