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加强海外汇款账目审查 申报不当或遭课税
《澳华财经在线》10月8日报道,今年以来,为打击故意隐瞒收入的避税行为,澳大利亚税务局(ATO)不断加强大对澳大利亚居民应课税项目下的海外收入的审查监管力度(报道链接),与此同时,于2013年启动的海外汇款账目审查也有收紧趋势。
报道指出,澳大利亚对于居民海外收入有着明确的缴税要求,澳税务局规定,成为澳大利亚居民后(不包括临时居民),需要就来自海外的收入纳税,包括位于外国的房产出租收入、从外国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等。从处于海外的父母、亲友处收到馈赠或借款性质的汇款,用于在澳大利亚学习、生活和置业,是相对经常和普通的资金往来,不涉及盈利或资本利得,许多华人理所当然的认为无需“对他人言”。澳大利亚居民从亲友或汇款机构接受到的海外汇款,通常注明属于馈赠等无息借款后,然而许多人在退税时却忘记申报。
报道称,在澳大利亚税务局新一轮审查过程中,如果过去几年中银行账户中出现海外汇款,但持有人未能及时申报,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到税务局通知后28天)给出合理解释,汇款金额会被认定为个人收入,除补交税款,还会面临滞纳利息罚款及失职罚款。
税务专家指出,针对不同来源和性质的汇款,须向税务局提交汇款人银行对账单、(带英译)相关关系证明、汇款方个人声明等材料。由于外汇金额限制,通过他人汇款的还需要证明亲属向他人的转存凭证,以清楚证明所获汇款为亲属赠与或借款,并非投资收入。如果资料准备时间不充分,可向税务局致电要求延长时间,一般会获得宽限。对于个人海外收入是否应纳税,如何补报、申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详细咨询会计师,或查看澳大利亚税务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