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以来,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企业和个人反应的问题和诉求都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热线)。如今,12345热线已经成为倾听群众和企业诉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12345热线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对热线服务外包、诉求分派和时效、热线数字化智能化、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规范、周到。
规范管理:各部门协调处理诉求事项,防止将服务“一包了之”
《意见》要求诉求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群众和企业反映的诉求事项,及时更新完善12345热线知识库中的政策信息。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机构要及时协调、办理属地12345热线分派的职责范围内诉求事项。
12345热线受理范围包括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非紧急诉求,但当诉求需通过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处理时,《意见》要求加强12345热线与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对接协同,即时转至相应热线。对于需经过诉讼、仲裁等程序的诉求,《意见》要求12345热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此外,《意见》对热线服务外包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在依法依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开展话务服务、信息化运维等相关辅助性业务时,要确保数据安全和服务质量,并明确不得将诉求办理等主体业务外包。同时,各地要规范管理第三方服务,防止一包了之。
提升服务:努力实现诉求高效应答,推动“未诉先办”
《意见》要求,在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归并的同时,优化互联网受理渠道,完善漏接电话回拨服务,努力实现诉求高效应答。结合需求,探索方言等特色专席。号码变更、停用等情况,要及时更新,并通过原渠道向社会公开。
对于诉求的办理,《意见》要求健全诉求事项派单目录,并及时更新动态。对于诉求的分派,当办理职责难以确定时,由12345热线管理机构组织协商确定主办和协办单位,必要时请机构编制、司法行政等部门进行职责界定。《意见》要求充分考虑基层承受能力,职能部门能办理的,不得分派给基层。同时,为避免重复诉求导致的重复派单,《意见》要求并单处理,并推动12345热线与信访、“互联网+督查”等数据共享,避免同一诉求事项多头办理。
对于诉求办理的时效,《意见》要求健全“接诉即办”机制,高效解决群众和企业合理诉求。对办理质量差、推诿扯皮的诉求事项,通过督查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推动有效解决。
同时,《意见》要求各个地区加强12345热线数据库建设,通过数据分析,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政策评估等提供支持。对于高频共性诉求,要主动治理,推动“未诉先办”。
此外,《意见》要求提升12345热线的智能化辅助水平,探索智能问答、智能回访、智能分析等应用场景,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编辑:曹静 涂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