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馆须设红眼病检查岗 每天公示水质情况
夏季来临,游泳消暑的市民日益增多,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开展游泳场馆水质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必须设立红眼病检查岗,每天公示水质自测情况。
市卫生监督所昨天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游泳场馆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游泳池水质、循环过滤消毒设备状况、消毒药剂使用情况、红眼病检查岗设置情况等。重点检查对象是,2011年水质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大型游泳场馆、学校及社区对外开放的游泳场馆。
市卫监所要求,游泳场馆必须在明显位置向社会公示水质检测报告,每天公示水质自测情况;必须设立红眼病检查岗,严防红眼病患者进入游泳场馆游泳;要做好日常记录包括游泳池水质的温度、余氯、ph值、浸脚池余氯、消毒药剂加药量等。
市卫监所表示,开展夏季游泳场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是要全面提高游泳场馆水质卫生状况,预防出血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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