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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营改增”试点开始确认纳税人

2013-05-28 19:16 来源:齐鲁晚报

□专家解读

一家企业税负上涨,下游企业可因抵扣减税 “营改增”惠及整个产业链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税务专业学术带头人潘明星对我国的征税体制深有研究。

潘明星说,“营改增”改革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全值征税带来的“重复征税”的弊端。简单来说,营业税是按销售全额乘以税率来征税,增值税是扣除购进货物及服务价值,只对增值额乘以税率来缴税。“举个例子,我花100元进的货,进行加工制造后,以200元卖出。缴纳营业税的话,以售价200元为税基纳税;缴纳增值税的话,可以扣除进货的100元成本,以增加的100元为税基纳税。”

潘明星特别指出,实行“营改增”后,很多人都把目光聚集在一个企业的税负是涨还是降上,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更应放眼宏观,着眼大局。

“一个企业虽然税负上涨了,但可以为下游企业开具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下游企业因抵扣而少缴税,整个产业链也可以少缴税,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他举例说,如果现在要找广告公司做广告,从济南找就不如去徐州找。因为济南的广告公司目前开具的是营业税发票,是不能抵扣的,而江苏已经进行“营改增”试点,徐州的广告公司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长此以往,徐州等税收洼地就会吸引更多的订单、更多的企业。(记者刘红杰 实习生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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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标签: 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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