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

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要努力成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

推动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1-2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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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1月21日电(刁云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要努力成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

《意见》要求,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赋予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支持新区率先复制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经验,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合理把握开发节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意见》从五大方面提出13项具体措施:

一是着力提升关键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打造若干竞争力强的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释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成都科学城等创新平台活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先在新区设立科研中心、研发机构等。完善创新激励和成果保护机制,支持新区科研机构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支持新区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在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二是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做精做强主导产业,引导新区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优质企业,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和产业链龙头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增加对新区制造业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规模。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探索“区块链+”模式,促进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精准引进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区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示范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有针对性地引导外资项目和国家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在新区布局。

三是持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优化管理运营机制,允许相关省(区、市)按规定赋予新区相应的地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创新完善新区管理机构选人用人和绩效激励机制,经批准可实施聘任制、绩效考核制,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薪酬制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四是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新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鼓励采取“一园多区”等模式,承接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财务、采购、结算等功能性机构。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国际货运班列通关一体化,在有效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依托内陆国家物流枢纽实行启运港退税的可行性。支持新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五是高标准推进建设管理。加强规划统领与约束,严控开发强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注重规划留白留绿。探索高品质城市治理方式,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主城区与新区功能布局,推动新区有序承接主城区部分功能。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方式,坚决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强化开发强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人均用地指标等要求。

(编辑:李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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