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2月11日消息,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专家表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具有重要作用。
《若干措施》提出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等5方面18条工作措施。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用好用足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投向领域和项目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内外贸商品集散运输。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共保、再保等形式,提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扩大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范围。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提供外汇结算服务。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表示,中国已是全球最大的制造业中心,既是全球140多个国家的最大货物贸易伙伴,又是全球第二大的单一消费市场。这些条件决定了中国外贸企业既要开发利用国际市场,也要开发国内市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际上是国家在新发展阶段的需求,是以新发展理念推进开放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路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