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支撑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经营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其活力的有效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的充分释放,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举措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支撑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1-3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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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在会上指出,经营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其活力的有效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的充分释放,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举措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蒲淳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公平竞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帮扶措施和规范市场秩序五方面下功夫。

持续完善准入准营规则和市场退出机制,为经营主体办理业务提供更多便利。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营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的良好环境。同时,还将着力优化对经营主体的评价方式,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创新和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加重视提高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在量的合理增长基础上实现质的有效提升。

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依法查处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发挥好大企业的规模优势,推动提升核心竞争力,又保护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活力。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推动形成认同公平竞争、践行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更好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耐心做好沟通说明,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经营主体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诉求建议,推动解决经营主体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在守信激励、质量技术帮扶、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更为务实、更加暖心、更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坚决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在重点领域加快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促进经营主体提升合规意识、诚信水平,实现更加规范、更可持续、更有活力的发展。

支持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有序发展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务院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在会上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持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持续完善帮扶政策措施,开展服务月活动,构建多元帮扶机制,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

任端平指出,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向好,活跃度和营收水平实现“双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67.4%,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全年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同比增长11.4%。作为产业链和消费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个体工商户的稳定发展守住了街头巷尾的人间烟火气,维持了亿万家庭的生计,显示出我国经济的强大活力和韧性。

任端平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做好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工作。全面推进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指导各地完善分型分类标准,建成全国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名录”,发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出台更为精准的政策措施,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作用,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有针对性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服务;持续完善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动解决难点问题,继续开展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加大对优秀个体工商户的激励和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活跃度监测,通过这些举措更好支撑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编辑:刁云娇 李海鹏)

【责任编辑:刁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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