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支持制造业创新升级

财政资金支持制造业创新升级

来源:经济日报    2024-04-16 11:05
来源: 经济日报
2024-04-16 11:05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将对入选城市给予不超过3亿元的奖补资金。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4年年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政策集成,加大支持创新发展力度,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关于资金分配,《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入选城市给予定额奖励。按照每个入选城市不超过3亿元下达奖补资金,试点实施期第一年拨付50%奖补资金,实施期满考核评价通过后拨付其余50%奖补资金。关于资金使用,《通知》明确,奖补资金由入选城市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方式由地方确定,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对单个项目的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已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商培育等项目原则上由地方支持。入选城市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政供养单位人员福利、公用经费、机构运转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基建工程支出,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为落实好相关工作,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了总体要求:一是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新技改,打造一批重大示范项目,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申报城市原则上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包括各省(区)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州、盟),直辖市所辖区(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鼓励地方与中央企业联合申报。适当考虑东、中、西、东北地区发展基础差异,统筹合理布局。

“这是财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质性举措。”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一个久久为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各部门的协调协同,对于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推动作用。(经济日报)

【编辑:李岩】

【责任编辑:曹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