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6月19日电 6月1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在会上表示,现在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市场监管总局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在网络消费中遇到的侵权问题,不断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今年还推动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条例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网上放心消费、明白消费、无忧消费。
围绕“放心消费”,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细化食品药品领域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餐饮外卖”、“网上售药”的经营规范,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下的安全”;出台《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大力整治“霸王条款”,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今年市场监管总局还将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围绕“明白消费”,制修订《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价格刺客”、“自动续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上线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消费投诉信息“集中展示、统一公示”,公众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查询特定商家的投诉情况,掌握实时投诉热点。上线八个月以来网站访问量达200多万人次,已公示109万家企业投诉信息232.9万条。
围绕“无忧消费”,制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市场监管总局还建立了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经营者、消费者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解决消费纠纷,破解消费维权程序复杂、处理时限长等难题。截至目前,各地已推动16.6万家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为消费者直接解决纠纷583.5万件。今年3月15日上线“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实现全国消协组织在线受理消费者投诉,充分依靠消费者自己的组织来化解消费矛盾纠纷。
彭新民指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根基,不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消费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编辑:刁云娇 李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