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 资金池业务试点扩围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 资金池业务试点扩围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25-03-14 11:47
来源: 经济参考报
2025-03-14 11:47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3日发布通知,持续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拓展试点范围。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主要面向特大型跨国公司集团,旨在提升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营效率,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该政策于2021年3月在北京、深圳率先推出首批试点,2022年推出第二批试点,并优化试点政策。2024年12月,试点政策再次得到优化调整。

根据此次通知,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从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等10省市扩展到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

此次入围试点的省市所涉及试点政策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以由银行直接办理等。

【责任编辑:曹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