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重要制度安排,同时也对“一肩挑”人员的素质能力、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其管理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必须同步跟进、切实强化对“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确保其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履职在轨道上推进、作风在严格约束下锤炼,真正成为带领乡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的“领头雁”和“主心骨”。
聚焦“一肩挑”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织密制度笼子以规范用权边界。 加强“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要针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健全系统严密、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用清晰的规则界定权力边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必须健全和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细化决策清单、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凡属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必须经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公开公示,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强化村级事务运行规范,制定明晰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一肩挑”人员在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源资产处置、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权限与程序,将“一肩挑”的权力运行严格限定在制度框架内。
紧扣“一肩挑”履职尽责的核心要求,健全管理考评体系以激励担当作为。 对“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不仅在于约束,更在于引导和激励其更好履职担当。必须建立科学精准、导向鲜明的管理考核与激励保障机制,促使其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加强治理的主责主业上来。要健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围绕党建业务、乡村发展、基层治理、群众工作等方面,加强系统性、针对性培训,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本地实际,合理设定任期目标和年度任务,建立可量化、可评估的考核指标,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人居环境、加强乡村治理、为民办事服务等实绩作为评价重点。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发“一肩挑”人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着眼“一肩挑”风险隐患的易发领域,强化多维监督网络以筑牢廉政堤坝。 “一肩挑”人员身处基层一线,直接面对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构建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相结合的立体化监督网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强上级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落实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畅通和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对“一肩挑”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让“一肩挑”人员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促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丁邦芬 王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