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上20天班仅拿353元举牌讨薪 老板要求先道歉

来源:重庆晚报
2013-01-24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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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拿钱先道歉

回家后,小红将工资的事跟男友说了,男友也觉得气不过。

1月22日下午一点左右,两人在一块纸板写上“打工血汗钱老板不给”的字样,来到酷味火锅店门口示威。几分钟后,小红及男友跟火锅店老板、经理爆发了激烈口角。最后,四个人闹到了观音桥派出所。对于经济纠纷,派出所建议双方协商。

小红称,除了一月份工资,单位还欠她300元服装押金,“这一闹,老板说,不仅一月份只发353元,想拿服装押金,必须再做一件事。”小红说,老板要求她写个标语,一是说明工资是自己算错,本来就只该领353元;二是为先前写的标语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小红表示,老板要求她举着标语在店门口站两分钟。“老板说,只要我道歉,还可以补发1月21日半天工资,24元钱。”对此,小红很郁闷,明明是我对工资不满意,为啥要举标语给老板道歉?

老板说本可一分不发

昨天下午,重庆晚报记者找到了酷味火锅店的老板杨女士。

杨女士称,1月21日收到调区通知的,不只小红一个人,而是3个人,“调区是为了让员工熟悉店里每个区域工作环境,小红不同意调动,造成很不好的影响,马上就有其他员工也表示不愿调区,以后还怎么管理?所以只有将她开除。”

小红一月份只有353元工资,杨女士解释:“按照公司规定,员工如果被开除,当月工资是不发的。这个在岗前培训期间已经跟大家都说得很清楚。经理是考虑到孩子可怜,正式开业后也忙了一个星期,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才把这个星期的钱算给了她,按照规定,本来是一分钱都不发的。”

对于小红和男友举标语的举动,杨女士称:“明明已经给了钱,就算不满意,我还能解释啊,怎么就叫我贪了她的血汗钱?当时又是用餐时间,影响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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