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力奇陷入传销漩涡 公司回应称是经销商个人行为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3-06-29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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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表示,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

是不是涉嫌传销相信大家心里早已有了自己的答案,可是面对记者的疑问,一位业务经理依然振振有词,给记者讲起了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业务经理:传销是没有证的,国家不允许的,要打击的。

记者:只是一个证的区别。

业务经理:就是一个证的区别,有了这个证就是直销,没有这个证就是传销。

业务经理所说的证,就是挂在隆力奇全球直销总部内的直销牌照。记者在商务部网站查询发现,隆力奇于2009年7月获得直销牌照,开展的业务范围仅限江苏省和云南省部分地区。批准直销产品为2类31种,均为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照直销学员的说法,隆力奇现在直销的产品远不止获批的31种。

按照商务部的规定,直销企业要进行直销信息披露,江苏隆力奇集团网站上也明确了“直销人员计酬办法”。赚多少钱,要看销售金额,金额越高,获取销售佣金的百分比越高。计酬办法也明确,该计酬制度中不存在团队计酬以及通过发展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然而业务经理介绍的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

业务经理:因为你占了个位置,有人在你下面,这些人你都不认识,但是他们在为你赚钱,就等于是你的存款机。

“占了位置”就能稳赚不赔,就能有一帮人成为自己的“提款机”。这样的说法的确诱人,但是这样容易的“直销模式”与传销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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