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7月16日电(涂恬),有媒体报道称,本周二,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裁定,奥巴马政府禁止中国企业拉尔斯控股公司(Ralls Corp)的一宗在美并购案,这一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拉尔斯公司应当被允许质证。拉尔斯控股公司是中国大陆三一重工集团的子公司。而美国这家法院的裁定,也是中国企业在与美国白宫的“官司”中,首次胜诉。
据悉,此次三一重工旗下的子公司之所以选择将白宫告上法庭,主要是因为此前该公司意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海军军事基地附近的4座风力发电厂,却遭到了奥巴马政府和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CFIUS)的横加阻拦。奥巴马政府宣称,该项收购“威胁国家安全”。面对这种指控,无奈之下,拉尔斯控股公司不得不选择将美国政府告上法庭。
中国企业在海外收购过程中,遭遇这类刁难其实并不少见。除了三一重工外,中国联想集团收购美国IBM公司的低端服务器业务目前也在接受CFIUS审查,最终结果尚未可知。
在这样的背景下,三一重工此次胜诉,不能不说是意义重大。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此前的报道,面对三一重工发起的诉讼,美国财政部的一位官员曾对媒体表示,由于司法系统无权重审奥巴马总统的决定,因此任何诉讼都可能是“无用的”。
财政部发言人纳塔莉·欧内斯特说:“他们可以诉诸法律。但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的条例明确规定,总统的决定不受司法审查。”
而此次奥巴马政府的败诉,终于开始让美国人认识到,对外国企业尤其是中国企业在美收购“横加阻拦”,可能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以及美国作为重要投资目的地的国际声誉。
“总统不能高于宪法,即使是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情况下。”一位熟悉案情的人士这样告诉媒体记者。
据悉,这宗案件的胜利,或许意味着美国未来不再能够轻易以“存在国家安全风险”为由阻碍外资公司收购美国企业或商业项目。类似这种审查案件中,外资企业尤其中资企业收购美国资产屡屡遇阻的情况可能发生改变。
曾在政府贸易相关诉讼领域从业多年的Mayer Brown合伙人Timothy Keeler评论称:“我认为这是个相当大的事情。这是史上首次CFIUS面临严重的诉讼,也是美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败诉。”
(编辑:信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