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中国修改预算法“重建地方财政”
参考消息网9月3日报道外媒称,中国1日公布了一个长长的预算法修正案,其中包括取消20年来对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禁令。
美国《纽约时报》网站9月1日发表题为《中国批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文章称,作为8月31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多项决议之一,这一修正案代表采用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解决中国一个老问题——如何为道路、桥梁、地铁和其他项目的建设融资,但又不让地方政府债台高筑到无力偿还的地步。
自1994年以来,中央政府基本上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举债。这一禁令反映了一种长久以来的担忧——如果有机会,这些政府可能会不计后果地借钱,然后当收入不够时又让中央政府来为它们的债务埋单。
但是,地方政府仍然设法大量借债,明显是利用它们控制之下的国有企业进行借贷,通常还设立专门为了基础设施建设举债的法律实体。结果就是地方政府的非直接债务激增,来自审计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这种借贷金额总计已达2万亿美元。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或以其他方式举债,可以令中央政府更加容易地跟踪它们的负债情况。地方政府要发债必须获得国务院的批准。
财政部长楼继伟在8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规定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他还说,到去年年底,从财政管理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并没有明显地扩大。
据标准普尔公司说,2008年至2013年,这种债务增长了20%以上,尽管是从全球金融危机前的一个很低的水平开始增长的。
预算法修改还包括一系列其他的变化,例如要求地方政府进行更长期的财政规划等。
除了地方政府的债务增加外,企业债也在迅速地累积,尤其是利用政治关系可以从国有银行借得大笔款项的国有企业。在中国,整体的债务水平占经济产出的比例正接近西方的水平,这促使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担心,地方政府的债务可能会导致信贷危机。
中国官员则乐观得多,他们说地方政府许多登记在册的资产只是它们目前价值的一小部分,尤其是考虑到过去十年土地价格和房屋价格都增长了许多倍。
日本《朝日新闻》9月2日发表题为《中国通过预算法修正案重建地方财政》的文章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31日表决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以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对地方财政的监督。尽管中央有意借此遏制地方政府膨胀的债务,但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压力下仍旧依赖公共投资的地方却与之存在认识上的鸿沟。
在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郊外的一处空地上,从7月开始不断有大型卡车出入搬运建材。连接300公里以外佳木斯市的高速铁路工程已经开工。哈尔滨市内新的地铁线路也在建设中。
黑龙江省今年第一季度GDP同比增长4.1%,在全国省级行政单位中排名垫底。曾作为该省经济支柱的煤炭、钢铁行业陷入低迷是导致经济增长放缓的主要原因。
今年6月,李克强总理曾将黑龙江、河北等省领导召集到北京开会,并在会上强调“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随后各地相继出台了“稳增长”计划。但是这些计划的内容无外乎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旧有的公共投资模式。
《经济参考报》报道,据专家估计,中国各省市今年重大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或已经高达6万亿元人民币。
财政部长楼继伟在8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至2013年底,中国约有12万亿元人民币的地方债,从财政管理角度来看,债务总规模没有明显扩大,总的风险可控。足见对当天通过的预算法修正案有助于解决地方债问题充满信心。
预算法在中国又有“经济宪法”的别名。各省对削减补贴等抵触情绪强烈,导致预算法的修改耗时十年才得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