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电商交易额破16万亿 第三方交易占44.3%
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6.39万亿元,同比增长59.4%。其中,在企业自建的电商平台(简称纯自营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8.72万亿元,同比增长65.9%;在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商品或服务交易的电商平台(简称为纯第三方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7.01万亿元,同比增长53.8%;在既有第三方又有自营的混营平台(简称混营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0.66万亿元,同比增长41.1%。
数据显示,自营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去年占比过半,达到9.13万亿元,占全部电商平台交易额的55.7%。其中,纯自营平台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8.72万亿元;混营平台实现的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为0.41万亿元。
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主要集中在了几大巨头企业上,显示品牌集中度较高。去年我国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7.26万亿元,占全部电商平台交易额的44.3%。其中,纯第三方平台上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7.01万亿元;混营平台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额为0.25万亿元。第三方平台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集中度较高,淘宝、天猫、京东等排名前20的第三方平台上共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6.22万亿元,约占全部第三方平台交易额的90%。
据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副主任孙庆国介绍,根据电子商务平台的性质,通常将企业为自身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搭建的平台定义为自营平台,如中国石化的销售CRM平台,北京现代汽车的销售平台和采购平台。而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平台则被定义为第三方平台,比如人们熟悉的“淘宝”就是第三方平台。
实际上,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平台既用于企业自身的交易活动,同时也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交易活动服务,也就是混营平台。如“京东”就是混营平台,其自营比例约占交易额的70%,另30%是作为第三方平台的性质供第三方使用。通过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显示,第三方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集中度正在进一步提高,淘宝、天猫、京东等排名前20的第三方平台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约占全部第三方平台交易额的90%以上。他认为,电子商务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平台规模越大,企业管理水平越高、服务配套越好、经营成本就越低,竞争能力就越强,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就越来越向规模较大的电商平台集中。
电子商务的特点是利用网络进行交易活动,包括订单签订、支付、物流配送等环节,随着中国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其所带动的金融网络支付、物流快递等相关产业也出现了快速发展,其中物流配送行业的收益最大。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快递业与迅猛发展的电子商务携手共进,快递业务量问鼎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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