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气候变化和能源合作
40、承诺推动《巴黎协定》的全面实施:基于2016年3月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重申双方致力于共同努力,并与其他缔约方一道推动《巴黎协定》全面实施,包括通过有关的工作计划。双方决定通过强化政策对话保持并加强关于国际气候谈判有关问题的定期高级别对话。中美继续鼓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方各自采取参加协定的国内步骤,以使《巴黎协定》尽早生效。
41、气候变化工作组:祝贺气候变化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在前三年取得的进展,工作组是促进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建设性对话与合作的一个持久的、多年的框架。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主席发布了记录工作组最新进展和各领域未来目标的年度报告,包括工作组九个行动倡议正在进行的工作,定期举行强化国内政策对话,以及在氢氟碳化物方面开展的对话合作。双方欢迎通过建立新的“电力系统倡议”进一步拓展工作组工作,该倡议包括已有的智能电网领域的合作和在电力消费、需求和竞争领域开展的新合作。各倡议和对话全年保持接触,下一次工作组年度会间会计划于2017年初在中国举行。
42、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下就氢氟碳化物(HFCs)达成积极成果:承诺共同并与《蒙特利尔议定书》其他缔约方一道,今年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下达成符合“迪拜路径规划”的全面、有力度的氢氟碳化物修正案。上述承诺基于双方在近期双边谈判会议、2015年《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和2016年4月日内瓦不限名额工作组会议期间开展的密切合作。双方还强调国内减少氢氟碳化物使用和排放的重要性。中方计划到2020年底前继续对HCFC-22生产设施的HFC-23副产品实施管控,并开始制定减少主动使用氢氟碳化物的政策。美方在2015年完成了禁止某些特定用途高全球升温潜势氢氟碳化物的法规,据估算这一规定2025年可避免5400万吨到64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氢氟碳化物排放;扩大了气候友好型替代品认证清单;在2016年4月对进一步限制使用某些氢氟碳化物提出建议。
43、加强国际民航组织下的合作:支持作为应对国际航空二氧化碳排放的一揽子措施之一,今年10月在国际民航组织形成大会决议以反映全球市场机制措施。与双方此前对解决全球气候变化有关问题的贡献一致,两国在帮助就未决问题形成共识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双方决定共同并与国际民航组织其他成员国一道努力在今年达成积极成果。
44、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载重汽车和其他汽车:在中美继续推进各自国内重大政策和规划进展的同时,双方一如既往地保持在载重汽车和其他汽车倡议下三个子领域的密切合作。在尾气排放和油品质量标准方面,中国将发布轻型和载重汽车国六标准草案的时间提前至2016年年中,并计划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国同时计划加强重型车辆的合规项目。在燃油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方面,双方决定于2016年秋季举办政策制定者、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的经验分享研讨会,讨论重型车辆的排放和油耗标准。在绿色货运方面,中方与美方合作举办了2015年绿色货运行动倡议年度会议,聚焦绿色货主这一具体行动。中方计划2016年末举办下一届年会,包括绿色货运企业培训、货主——承运人合作研讨会和一个绿色货运技术研讨会。在通过“零排放竞赛”(R2ZE)项目鼓励地方政府部署零排放公交车方面,双方已在2016年中美交通论坛上正式启动了R2ZE项目以及零排放竞赛官网(https://www.transportation.gov/R2ZE)以推广项目、吸引更多参与者,并发布零排放公交车相关新闻。双方在2016年6月的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上共同举办了零排放公交车分论坛,并决定结合2017年中美交通论坛举办“零排放竞赛”会议。最后,中美决定共同并与其它国家一道努力,通过今年的G20峰会确保在提高载重汽车油品质量、能效和排放表现方面取得强有力成果。
45、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智能电网:延续多年来在四个试点项目中开展的智能电网技术示范和评估方面的合作,于2015年11月中国智能电网技术反向贸易代表团访问期间,完成了超过40专家日的技术支持交流。双方还于2015年10月在北京举办研讨会,参会者报告了示范项目成果,包括:(1)加州尔湾对不同电路的配电电压控制节能和(2)中国天津生态城开发终端用户能源管理系统的高级功能、多省能源协作和管控、以及大数据监控平台。此外,2015年10月效益评估小组发布了第一版中美智能电网效益分析和评价白皮书。结果显示关键智能电网技术的预计成本收益率在3-7之间。双方决定最迟在2016年12月发布最终版智能电网效益分析白皮书。下一步,中美决定加强在智能电网和其他技术上的合作,并决定将中美气候工作组——智能电网倡议更名为电力系统倡议。工作组框架下的下一阶段合作将聚焦测试智能电网设备、装置和系统,使之符合两国各自国家测试机构要求的国家/产业/企业标准。
46、清洁高效和有保障的电力生产和运输:决定通过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在可能的时候,举行智能电网领域的研讨会,开展智能电网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开展人员交流和培训,评估中美智能电网商品和服务情况。双方鼓励地方政府在项目落地、举办国际交流会和开展智能电网发展合作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同时,中美双方决定在中方电价机制市场化过程中加强合作,争取每年安排互访,就具体议题定期举行视频会议,例如输配电价,在中国组织开展输配电价监管和管理方面的培训,进一步交流双方在电价管理方面的政策、经验和改革方案等。
47、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简称CCUS):通过六对CCUS示范项目持续推动进展并分享经验。在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美国能源部的支持下,技术交流会、实地考察、研究人员交流等合作活动持续开展。目前,项目最显著的成果包括延长石油宣布每年100万吨二氧化碳的提高石油采收率/封存项目,该项目在2015年9月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已获认可;以及广东近海二氧化碳项目详细工程设计的持续进展。双方于2015年11月在新疆乌鲁木齐举办了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研讨会,并于2016年6月在中国西安举办第三次研讨会。
48、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建筑和工业能效:承诺继续推进合同能源管理(EPC)倡议,加大节能改造力度。2015年10月于美国华盛顿召开的中美能效论坛上,双方评选出北京、天津和深圳的三个试点项目,各项目均由中美共同开发。项目年节能率约25%-51%,节能投资达到上百万美元规模。2016年中美能效论坛将于中国召开,双方计划评估试点取得的经验,继续在技术和政策问题上开展合作并确定新的试点项目。中美双方将与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IPEEC)有关成员国一道,遴选和发布“双十佳”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清单。中美双方将继续合作,开展本国“双十佳”节能技术和实践清单的遴选工作。
49、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温室气体(GHG)数据收集和管理:继续就温室气体报告方法学、数据核查和电子登记簿开发在中国开展成功的能力建设活动。为进一步支持此倡议,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美国环保局制定了新的联合实施计划,在该计划项下双方于2015年秋季成功举办石油和天然气的甲烷排放联合研讨会,在2016年3月启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温室气体测量、报告和核查(MRV)试点,2016年4月又举行了两次能力建设活动,一是报告软件开发的设计会议,二是电力行业温室气体MRV研讨会。双方计划在2016年举行更多活动,包括7月再举行一次报告软件开发会议,以及主要关于甲烷的能力建设研讨会。
50、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气候变化和森林:为减少排放并加强森林在固碳方面的积极作用,中美加强了就气候变化和森林相关问题的合作。双方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变化谈判项下的林业相关问题举行了政策对话,促使2015年12月在巴黎举行的第21次缔约方大会取得积极成果。双方还在2015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关于林业温室气体测量、监测和报告技术合作的研讨会,技术专家和来自两国政府的政策制定者,以及来自民间团体和学术界的代表都参与其中。本次初步讨论后,两国专家于2016年5月在华盛顿举行了一次研讨会,主要讨论温室气体清单、林业清单和监管的机制和技术问题。2015年10月,中美各自选定两个试点,以供政策制定者和相关从业人员深入研究林业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协同的政策和实践,这项工作将以2016年秋季在中国举办研讨会为开端。2016年4月,双方在上海举办了关于森林、气候、融资和投资的研讨会,与会人员包括两国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团体代表。双方将继续在商品、森林和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推动开展工作。
51、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锅炉效率和燃料转换:2015年10月,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国国务院发布了政策实施路线图,并在宁波和西安两个试点城市继续识别和推广工业锅炉能效解决方案。2016年1月,两国组织美国锅炉技术供应商和融资机构代表赴试点城市调研,与对改造或淘汰小型锅炉感兴趣的政府官员进行交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提议开展示范项目,综合运用多种降低污染、提高效率和提升燃烧效率的美国技术。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制定这类试点示范项目的相关细节,以供2017年初的工作组会议讨论。为加强试点城市的实施计划,双方计划识别锅炉改造机会,开发锅炉效率和社区级应用的解决方案的商业模式,分享锅炉运行监管经验,并组织中国的利益相关方赴美调研。
52、工业锅炉能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美国能源部支持两国工业锅炉行业组织、技术研发中心以及制造企业进行交流。双方鼓励美方企业和研发机构与中方联合设立研发中心,开展工业锅炉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并共同组织中国工业锅炉用户企业赴美进行节能环保培训。
53、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中美欢迎在省州市层面不断扩大气候合作。2015年9月,首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在洛杉矶举行,29个省州市县签署了第一份中美气候领导宣言,包括中国省市发起的率先达峰倡议和美国州、郡、市提出的中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第二届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于2016年6月在北京举行,17个美国州、郡、市和49个中国省市参加会议。两国的这66个省州市郡签署了中美气候领导宣言,包括参加率先达峰倡议的中国省市增加,美国州、郡、市也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行动。本届峰会有超过1000人参加,举办了讨论低碳和气候适应型发展议题的17个分论坛。两届峰会上,州、市、企业、研究机构、民间团体签署了几十项谅解备忘录、合作安排和合作协议。下一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计划于2017年在美国波士顿举行。
54、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电力消费、需求与竞争:为解决风能和太阳能不稳定性给电网和当地电力消费带来的挑战,在气候变化工作组电力系统合作倡议下启动了新的合作——电力消费、需求和竞争,并于2016年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召开第一次会议。双方分享了各自优化电力系统以支持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行动。双方决定最迟于2016年秋季共同制定相关工作的实施计划;在2016年秋季组织在中国选定试点项目的调研,包括整合风能和太阳能供当地消纳的项目;并计划在2017年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再举行一系列会议和视频会议。
55、绿色港口和船舶合作:启动了在中美能源和环境十年合作和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框架下的联合倡议——绿色港口和船舶倡议(GPVI)。在中国环保部与美国环保局牵头和中国交通运输部参与下,绿色港口和船舶倡议工作组通过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优先领域和活动内容,并期望在减少大气污染物和黑碳排放方面取得成效,实现气候协同效应。双方将于2016年在中国和美国分别召开一次能力建设技术研讨会,重点就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物及黑碳排放清单制定方法的示范试点项目,排污控制政策、法规、实践和技术,以及排放控制区方案设计、实施及执行开展讨论。这些活动也是响应中国新的港口和船舶排污控制要求,推进珠三角、长三角和渤海部分地区排放控制区的实施。
56、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认识到双方都致力于延续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CERC)卓有成效的工作,双方决定今年7月举办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第八次指导委员会会议。中国科技部部长万钢和美国能源部部长莫尼兹计划共同主持会议。双方决定继续加强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的产学研联盟合作,推进清洁煤、清洁汽车、建筑节能、能源与水四个优先领域的合作,并筹备在中型和重型卡车能效新领域的合作。
57、可再生能源伙伴关系:决定继续在可再生能源伙伴关系(USCREP)框架下开展合作。USCREP为双方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发电、风电利用、生产和并网等领域的研究和商业伙伴提供了加强政策和实践合作的平台。USCREP决定继续开展太阳能热发电关键设备检测方法和性能对比研究。双方正在合作开展中美可再生能源并网技术要求与标准对比研究,从而减少弃风弃光和其他并网问题。正在开展的工作还包括在检测认证工作组下开发统一的光伏组件质量评价标准,该工作组有来自中国产业界59家机构的156个成员参加,包括技术供应商、研究机构、高校、测试和认证机构等。在USCREP框架下组织召开的可再生能源产业论坛将汇聚150多位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代表,就政策、市场前景和商业机遇等问题进行探讨。中国计划在2017年主办第五届中美可再生能源论坛。
58、战略石油储备:在2014年签署的《战略石油储备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举行了多次双边会议、技术研讨和实地考察。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能源部将继续这方面的努力。为了加强在全球石油市场分析和相应的应急准备等战略石油储备政策方面的坦诚对话,中美两国计划派遣高级代表参加相关活动。中国致力于在双边论坛中更加频繁地发布更完整、可靠和详细的能源数据信息,包括战略石油储备信息。
59、能源安全:认识到双方在保证全球能源安全方面的共同利益和责任,同时认识到运用国内和国际能源政策以可持续的方式满足需求和保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性。双方决定通过有针对性的讨论来加强合作和增进对话,议题包括国内国际能源市场的透明和顺畅运行、多元化能源供应、应急响应、可再生能源以及能源的可持续和高效利用。
60、民用核能研发:在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能源部建立的双边民用核能合作行动计划框架下,决定继续在先进反应堆和燃料循环技术领域开展合作。第八次联合行动计划技术工作组会议于2015年10月在中国举行。下一次行动计划会议计划于2016年9月在美国爱达荷国家实验室举行。中美还决定在中国科学院与美国能源部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继续开展核能科技合作,在两国科学家、实验室、研究机构和大学之间促进先进核能概念方面的合作。第三届中国科学院——美国能源部核能科技执行委员会会议于2016年5月在上海召开。
61、核安全合作:中国国家核安全局与美国核管会继续开展核安全合作,在AP1000核反应堆开发方面保持监管和技术交流。中国国家核安全局和美国核管会的监督员在中国AP1000核电厂现场开展了监督交流,对美国AP1000供货商进行了联合监督,并完成了双方之间的监督员交流。双方将继续共享关于AP1000建造和调试方面的技术经验,并继续开展人员交流。中国国家核安全局和美国核管会将继续拓展双方之间的合作,在公众沟通、应急准备和响应、放射性废物安全及放射源安全等方面分享经验。
62、和平利用核技术:决定继续通过中美和平利用核技术合作(PUNT)框架下的核能技术工作组开展下列合作:在核电站运行安全方面开展合作;在概率安全分析领域继续组织相关主题研讨会并在运行核电站实施试点项目;在核电站延寿和材料老化降级研发方面交换信息;在小堆方面加强信息交流;在核责任方面分享信息。双方还决定在关于公共宣传的良好实践和核能战略规划方面交流信息。第11次PUNT联委会会议于2016年5月10至11日在美国萨凡纳河国家实验室举行。
63、和平核能合作:满意地注意到中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123协定)续约协定于2015年10月生效,决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民用核能合作。去年,双方启动了123协定行政安排和联合培训计划磋商,并寻求尽快达成一致。双方认同建立全球核责任体系的重要性,强调中国、美国、相关亚太国家以及《核损害赔偿补充公约》缔约方的条约关系。双方期待在今年晚些时候在北京举行研讨班继续就《核损害赔偿补充公约》进行交流。
64、页岩气培训项目二期:决定通过在2016年举办两次研讨会以继续开展在页岩气开发领域的合作。目前,双方已经在中国开展了由美国贸易发展署资助的第二期中美页岩气培训项目,以及关于环境政策和技术、基础设施效率的两次研讨会。在这两次研讨会上,两国政府、产业界专家就页岩气开发的商业、技术、监管和环境问题进行了讨论。研讨会议由中国国家能源局、美国贸易发展署和美国能源部、国务院及商务部合办。
65、能源监管合作:根据中国国家能源局与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签署的《关于加强能源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决定在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监管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重点关注的议题包括:(1)电力价格;(2)双边合同和不平衡市场;(3)可再生能源并网;(4)智能电网政策和监管。
66、能源合作项目:为了支持中美能源合作项目和中方为减轻燃煤发电对环境影响的努力,美国贸易发展署决定与中国实体和能源合作项目成员公司合作开展两个试点项目,展示有关分布式能源热电、沼气和高级能源管理系统的技术。去年,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和美国贸易发展署与能源合作项目合作支持了合同能源管理研讨会,在京津冀地区引进新的能源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