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实施 超标电动车或无法驶入南宁市快环以内

作者:苑长军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打印】
2012-09-04 06:35:00

新国标实施 超标电动车或无法驶入南宁市快环以内

越来越多的电动车成为南宁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

广西新闻网记者 苑长军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实施,规定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视作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南宁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禁摩令”相关规定,一旦新国标在南宁实施,超标电动车或将无法驶入南宁快环以内的市区。9月3日,针对新国标的实施对南宁市民、电动车销售方、厂家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关部门如何应对等问题,记者进行多方探访。

新国标

超标车划为机动车

9月1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为确保电动车安全行驶,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视作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而最大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具有人力骑行能力,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纳入机动车管理。

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车,且驾驶者办理上牌照、考有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允许上路。由此可见,如果想驾驶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上路,可能需办理机动车上牌和考驾照等手续。这类“超速”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后,一旦出交通事故则按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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