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解读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
通过对中国证监会完善新股发改革相关措施的学习,我公司解读如下:
一、新股发行募集数量不再同募投数量强制挂钩,提高了部分具备长期盈利前景的企业的融资能力,使募集资金最终的总量相对可控而又灵活多变,符合市场化方向。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数量,提高了老股转让的难度,同时提高了自愿设定锁定期投资者的获配机率。
二、进一步规范了询价和定价的门槛,将1000万元非限售股份作为门槛,提高了部分纯打新资金的套利门槛。同时黑名单制度的设立将净化市场,将部分不具备定价能力和扰乱市场定价者排除在外,提高了新股定价专业门槛。
三、增加网上150倍超额认购的回拨比例,进一步提高了中小投资者认购需求,同时在保证公募和社保40%网下获配比例的情况下,增加了年金和保险的获配比例设定,提高了具备为百姓理财的公益性质的专业机构获配能力。以上规定有普惠金融的意义。
四、增加自主配售的规定,规避各类关联方,将使自主配售过程更加公平合理,同时网下自主配售过程中同一类别投资者获配比例应该相同这一规定,杜绝了承销商的违规操作。
五、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防止违规事件发生,杜绝了串标等内幕交易行为,为新股询价过程中的合法性进一步加强。
总的来看,此次新政的出台,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新股发行的各类细节,突出事后监管,强化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显示了证监会在新股发行市场化和法制化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这一规定将成为注册制出台前新股发行制度的有效过度。
我们认为:从大的格局上看,推进市场化和法制化进程是中国改革的重中之中,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证券市场同样需要证监会在领导下不断改善和变革。我们坚决拥护证监会此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相关措施,谴责一切利用发行规则的极端行为。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坚守投资正道,守法合规操作,为引导价值投资、净化市场风气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