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财税改革后高收入阶层纳税增加
墨西哥《金融家报》2月17日报道,根据墨西哥财政部对2014年支出调查分析报告,2013年财税改革后,墨西哥高收入阶层纳税增加幅度高于低收入阶层。
按收入分级在第九和第十组(高收入阶层)家庭纳税额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64%提高到71%,而低收入的第一至第三组占税收收入的比例由4.2%提高到4.4%。
所得税收入中,第十组纳税额占全部收入的比重由60.8%提高到76.6%,第九组由19.3%下降到20.7%,第八组由8.7%下降到5.0%,第�而低收入的第一至第三组占税收收入的比例由4.2%提高到4.4%。
所得税收入中,第十组纳税额占全部收入的比重由60.8%提高到76.6%,第九组由19.3%下降到20.7%,第八组由8.7%下降到5.0%,第七组由5.6%下降到3.5%,第六组由2.6%下降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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